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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来华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2011年1月13日决定,任命李来华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长级,列张宝田后)。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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