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京卫宣字〔2009〕18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有利于营造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近年来,在各单位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于首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为适应卫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包括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内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卫生新闻宣传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宣传首都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全面展示医疗卫生工作中呈现出的新面貌、新风尚;正确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和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有效营造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医疗卫生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医疗卫生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社会的窗口行业,也是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之一。对此,以新闻宣传为桥梁和纽带,宣传卫生工作十分重要,要全面宣传卫生工作取得的成就,及时准确地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科学有效地传播健康知识;需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卫生新闻宣传队伍的培训,提高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和广大卫生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卫生新闻宣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卫生新闻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卫生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各项卫生工作服务,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各种关系,积极主动开展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一)正确处理卫生新闻宣传与中心工作的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新闻宣传。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着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同时,卫生新闻宣传在推进中心工作进展,促进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单位在实施重大改革政策措施、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时,应同步研究确定新闻宣传的方式、内容、要求,并认真组织落实;各级领导要把开展新闻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正确处理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的力度。卫生新闻宣传卫生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善于与媒体沟通与合作,挖掘、推广和宣传卫生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医疗卫生工作者中的先进事迹,以事实说话,用典型引路,弘扬主旋律,树立卫生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积极支持和引导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对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快速反应,正确引导,变被动为主动,弄清是非,及时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对一些媒体的失实报道,要积极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反映,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三)正确处理新闻发布与信息保密的关系,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要积极推动卫生政务公开,提高卫生工作透明度,坚持“公开、透明、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机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对按照有关规定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和内容,要采取保密措施,必要时应向有关新闻媒体进行解释。
(四)正确处理卫生新闻宣传与健康教育的关系,科学有效的传播健康知识。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离不开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内容和方式的支持;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需要新闻宣传策划,结合新闻事件扩大传播效果,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同时,要通过卫生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增进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中高技术、高难度、高风险的认识,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理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正确处理卫生新闻宣传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新闻单位之间的关系,构建良好的卫生新闻宣传环境。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离不开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联系,争取其对卫生新闻宣传的关心和支持,将卫生新闻宣传纳入到新闻宣传工作的全局中通盘规划和实施。做好与新闻单位和媒体记者的沟通工作,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增强服务意识,尽可能地为媒体提供及时、便捷、周到的服务,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协作关系,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卫生工作和卫生新闻宣传的积极性,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三、建立新闻宣传的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做好卫生新闻宣传提供保障
(一)成立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正确处理卫生新闻宣传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处理好舆论监督、信息保密等方面问题,审定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和对社会热点、突发事件的宣传口径,完成卫生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下达的新闻宣传任务,领导和协调各区县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宣传处。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以及有关卫生机构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市卫生宣传中心在局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负责日常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统筹拟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和活动并组织实施;负责同新闻单位的协调和联系,接待和安排采访报道工作;掌握、了解和分析、研究社会舆情,提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局机关各处室要有一名负责同志负责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并确定专人作为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按照局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及新闻联络员制度规定的职责开展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各单位可以参照市卫生局的模式开展工作。
(二)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党的宣传工作和政府新闻管理工作的重大创新,要在全系统进一步健全这项制度。除市卫生局设立新闻发言人外,各区县卫生局、三级医院、市属卫生单位以及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也要确定一名领导干部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法规,注意分析境内外的舆论动向,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新闻发布的水平。各单位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促使卫生新闻发言人尽快地熟悉工作、进入角色、增长才干。
(三)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发布、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发布、基层集中采访、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澄清等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的策划,加强典型宣传,加强重大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牢固树立“首都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防止产生或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防止发生诱发群众思想波动、干扰社会和稳定大局的情况。局机关各处室发布事关全局的重要新闻,必须经局新闻发言人同意或得到授权;北京各医疗卫生机构发布事关全局的重要新闻,必须经上级党委或上级行政机关批准,防止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新闻,防止公职人员未经组织同意,擅自将工作中的情况提供给新闻单位。局宣传处、宣传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单位、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通畅、快捷、高效、安全的信息通道,相互协作和配合,形成反应迅速、上下联动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善于运用网络技术,积极与网络媒体沟通,主动占领网上宣传阵地,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此外,注意发挥卫生界以及其他领域专家学者、卫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等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对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形成合力。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新机制、新思路,加大投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二)加强卫生新闻宣传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卫生新闻宣传干部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宣传工作的水平、质量和成效。要选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新闻宣传干部队伍里来,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考核、交流、培训、任用、奖励等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新闻宣传干部队伍。
(三)加大对新闻宣传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做到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有设备,保障各项新闻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