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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岛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1]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岛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1〕1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青岛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书坚  副市长
副组长:秦 敏  副市长
王广正  副市长
成 员:刘承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光昭  市金融办主任
朱培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姜集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作民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存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姜 岩  青岛证监局局长
陈育林  青岛银监局局长
宋志华  青岛保监局局长
王 迅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白光昭兼任办公室主任。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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