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全盟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先进地区的决定


【颁发部门】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发[2009]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8年,全盟各地的食品安全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盟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行署决定授予二连浩特市、太仆寺旗、西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镶黄旗、阿巴嘎旗等6个旗市寓2008年度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先进地区寓称号,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希望受表彰的地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地区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构建和谐锡盟、促进全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