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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等3所学校为重庆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1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等3所学校为重庆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渝府〔2011〕7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批准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等3所学校为重庆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渝教文〔201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重庆市开县巨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庆市合川渝南职业中学为重庆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请你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加强对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办学水平高、在全市范围内发挥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我市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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