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前郭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颁发部门】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前政发[200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和利用第二次文物普查的经验和成果,认真做好我县境内的文物普查工作。

二、普查目的和意义
(一)普查的目的。此次文物普查工作是为了全面、系统地掌握全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科学制定今后的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整体水平,发挥文物资源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普查的意义。开展文物普查工作,有利于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档案管理,促进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有利于培养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三、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的范围。我县文物普查工作的范围是我县区域内地上及地下、水上及水下不可移动文物。
(二)普查的内容。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录的12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重新登记。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量化指标、保存状况和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四、普查的时间和实施步骤
(一)普查时间。
此次全国普查自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
(二)普查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主要任务是建立机构,培训队伍。
1.成立前郭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的文物普查工作。
3.组建普查队伍,搞好人员培训,参加上级举办的骨干学习班,并邀请省内知名专家讲授田野考古学概要,邀请gps公司资深工程师现场指导具体操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到位,争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普查。对我县120余处原有文物遗址进行详细登录,确定准确方位地点。4.购置普查相关仪器和设备。
第二阶段(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村(屯)为基本单位,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
1.根据国家文物局下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地毯式调查,并对新调查出及原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
2.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保证资料、信息和各项原始数据真实完整。
3.普查数据、资料定期上报。
4.在野外调查结束后,以村(屯)为单位逐级上报普查数据和资料。
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对我县的普查数据和调查资料整理、汇总,建设数据库,编制文物普查档案,公布普查结果。

五、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这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文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普查的经费
根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规定,科学测算文物普查的经费需求,列入我县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凡在我县境内使用和管理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配合普查机构按时、如实填报普查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通过实地调查准确填报普查信息,确保普查质量。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八、普查队伍的组成
普查队伍成员由省、市、县文物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把文物普查工作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附件:
前郭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恩 和县政府调研员
副组长:李树林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青格勒县文体局局长
夏明志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欣勇县文体局副局长
王金玲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燕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巴雅尔县民政局副局长
韩晓军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范秀礼县建设局副局长
王慧轩县交通局副局长
杨富生县统计局副局长
赵云升县林业局副局长
孙德煜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日娜县水利局纪检组长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各农、林、牧、渔场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青格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欣勇同志兼任。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