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侨商投资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1]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侨商投资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侨商投资积极性,保障侨商投资权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侨商投资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邬和民
副组长:陈国强
成 员:邹建伟市侨办
过露华市公安局
杨 军市财政局
魏陆民市劳动保障局
王乐年市国土资源局
刚 勇市外经贸局
方安兴市环保局
朱德人市工商局
朱学峰市质监局
刘 平市安监局
郑剑侠市口岸打私办
张宏伟市中级法院
李长江市检察院
刘玉升宁波海关
王松青宁波检验检疫局
蒋荣富市国税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侨办,邹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