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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


【颁发部门】 河池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河政办发[2008]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促进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健康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两网”建设工作目标

农村药品 “两网”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是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促进“两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要求,形成以行政监督为主体、社会监督为补充、诚信建设为保障的监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充实壮大监管力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思路,以规范药品供应渠道为核心,以药品经营企业直接配送、连锁经营为主导,同时注重发挥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资源优势,通过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将药品供应纳入网络化管理,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相对集中、满足要求、效用稳定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方便、价廉,实现县、乡、村农村药品“两网”的全面覆盖。

二、完善监督网建设,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统一指挥、不留死角”的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以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部门负责同志要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两网”建设,建立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定期检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信息通报机制、快速稽查机制、部门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建立举报有奖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对假劣药品进行举报投诉,通过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农村药品实行动态监管。

加强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至少要有1名协管员,每个村至少有1名信息员。协管员、信息员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所在地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和质量动态,收集所在地药品、医疗器械问题投诉,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药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协管能力,充分利用监督网加大对农村地区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规范和净化农村药品市场。

三、加强供应网建设,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

要大力发展农村药品直接配送,鼓励和支持那些有完善的药品质量保障体系,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信誉好、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通过直接配送和发展连锁门店等形式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网点。在条件不具备的地方或者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乡镇,要充分发挥资源作用,药品配送企业可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再由乡镇卫生院将药品配送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使原有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乡村中的药品服务网点体系互促共进。

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规范药房建设,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确保农村药品质量。要积极探索,整合农村医药资源,促进“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零售药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购药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职责,将“两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发挥好牵头协调职能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切实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医疗机构制剂、特殊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同时,要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着力落实监管措施,切实把药品监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卫生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要在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合的有机结合、互相促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把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及补助经费等“两网”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两网”建设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工商部门要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严厉查处在农村无照从事药品经营和制售假冒注册商标药品等违法行为。

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管,依法查处虚高定价、非法谋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在农村推行药品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公开等制度,让群众用上安全价廉的放心药品。

公安部门要大力协助并支持药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不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和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维权意识,共同参与药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监察部门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共同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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