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三节 规划作用
第四节 适用范围
第五节 规划期限
第二章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分析
第一节 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第二节 市区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
第三节 所属县(市)和上街区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
第三章 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分析
第一节 住房需求现状分析
第二节 规划期内新增住房需求分析
第四章 政府保障能力和市场供应能力分析
第一节 财政保障能力
第二节 土地保障能力
第三节 市场供应能力分析
第五章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
第一节 规划目标
第二节 申请条件及退出机制
第三节 建设标准
第四节 保障性住房供应
第五节 保障性住房第五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土地供应总量
根据规划期内郑州市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24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32.5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按城市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2.0计算,约需2100亩土地。我市2008-2010年计划供应2100亩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800亩,存量土地300亩。
二、土地供应布局
详见郑州市2008-2010年保障性住房拟建项目分布示意图(见附件)。
三、土地供应年度区域分布
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要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配套建设、方便群众”的原则,根据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分布情况和住房需求情况,合理确定项目位置。
表5-2
2008-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区域分布表
第六节 租赁住房补贴发放
一、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结合物价指数和公有住房租金变动情况,建立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动态调整制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时,应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困难程度及其经济承受能力实施分级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租赁住房补贴总量
我市平均每年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户数约为1.16万户,3年发放租金补贴总量约7800万元。
第七节 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为切实提高廉租住房的保障能力,有效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全市建立以财政预算为主,多种方式互为补充的资金保障体系,为廉租住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打牢基础。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直管公房出售收入的5%;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社会捐赠和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二、资金安排总量
郑州市2008-2010年可用于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增值收益约有4500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约有1.55亿元;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9980万元(市级6280万元,区级3700万元。);现有廉租住房保障资金5141万元;以上共计3.51亿元。财政年度保障能力约为1.17亿元左右。
图5-2(略)
在努力加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平台作用,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支撑。
第八节 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的总体安排
一、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现状分析
据调查,我市市区暂住人口达120多万,流动就业人员80万左右,且以每年5-8万的速度递增。这部分人员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为24.7万人和23.3万人,其中建筑业和餐饮业最多,分别达到了18万人和15万人。
从调查情况看,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主要由用工单位提供;用工单位无力提供的,由个人购买或租住私有住房,所租住房环境较差,功能不全。
二、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的主要措施
(一)在城中村改造时,从配套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安置村集体办公和经济用房中,分别提供5%的小户型简装修住宅出租给辖区政府,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和周转住房。
(二)在旧城改造时,在配套开发的商品住房中建设5%的小户型简装修住宅出租给辖区政府,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和周转房。
(三)在推进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时,引导建设一定量的周转住房。
(四)制订建筑工地农民工临时住所建设标准,努力实现施工现场临时住所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其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临时居住场所。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居住需求,改善其居住条件。
第六章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年度计划
第一节 年度计划目标
根据我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确定住房保障年度计划。
表6-1 单位:户
第二节 年度计划安排
一、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应
(一)保障性住房供应量
根据保障性住房3年总体建设规划,2008年、2009年、2010年3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量分别为150万平方米、80万平方米、18万平方米;分别建设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15万平方米、2.5万平方米。
(二)建设区域
详见2008-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区域分布(详见附件)。
二、年度土地供应
规划期内我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约为2100亩,年均700亩。年度土地供应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年度资金安排
表6-2
2008-2010年住房保障资金安排表
单 位:万元
第七章 保障措施及实施机制
第一节 组织机构建设
郑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市、区(县、市)两级管理体制,建成区内以区为主,市区联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一)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主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三)各县(市)、区要依照本规划,研究制定本辖区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报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第二节 目标责任制管理
(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对全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对住房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和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节 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
(一)根据国家新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尽快修订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加快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机制。各级住房保障工作管理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服务、实施程序和动态管理,进一步严格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价格管理,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应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法人招标制度和运行机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开发建设。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把保障性住房规划、工程质量、配套建设、小区绿化和工程验收关,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
第四节 职责分工
市房管、发展改革、建设、财政、民政、规划、国土资源、物价、土地储备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做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审核立项、项目用地选址、土地供应、建设和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成本价格监管,住房保障资金筹措和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等工作。
市建成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做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资格认定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征收、报批和项目申报工作,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附件:2008-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区域分布(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