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为中心,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支撑,以落实“禁粘”政策和推行节能建筑为重点,紧紧围绕委党委制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建立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力开创我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新局面,为我市节能减排及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新增新型墙材产能5亿块标砖,新增建筑节能能力19.5万吨标煤,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率达到95%,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率进一步提升,初步建立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启动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项目,强制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设计一体化,低能耗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要点
(一)建筑节能工作
1、加强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和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和实施节能标准。落实《郑州市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办法》,落实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制订建筑市场节能准入管理办法;实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跟踪监督建筑节能目标的落实,推动各区、县(市)建筑节能工作;达到全市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力争节能标准实施率郑州市城区90%和县(市)、上街区80%;制定并落实《建筑节能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形成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竣工验收和不得交付使用的工作机制。
2、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本月15日已完成首次报表上报;7月31日前完成今年半年报,并做好年报数据采集;研究建立《郑州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贯彻落实《郑州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3、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发布《郑州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建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机制。
4、启动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一是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发布《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指导意见》,研究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二是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开展改造项目的试点示范。
5、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完善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建立《郑州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研究制定《郑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实施细则》和《郑州市建筑能耗调查与审计管理办法》,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完成1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10栋大型公共建筑和5所高等院校的能效公示,初步建立郑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6、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力度,优化用能结构。强制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新建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继续推进省部级和市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做好可再生能源技术集成创新、政策机制研究和产业发展培育等工作。
7、加强建筑节能产品的认证管理,具体落实节能产品备案管理程序;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电器和节能照明灯具,发挥闭合式管理作用,新建建筑中应用高效节能电器和节能照明灯具的比例达到20%以上。
8、积极推动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组织实施1-2个示范工程。
9、以节能型建筑体系为重点,加快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建设步伐,鼓励发展砌块夹芯保温墙体体系、cl建筑体系、单一自保温材料建筑节能体系和《隔气悬索外挂外墙保温体系》等节能型建筑体系。
10、发挥县(市)、区特别是市内五区建设局节能与墙改的监管作用,建筑能耗统计要建立以县(市)、区建设局为主体的长效工作机制;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和各类示范工程的建设,县(市)、区建设局要纳入日常工作,按规定做好建筑节能市场准入把关和监督管理工作。
11、力争《郑州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上半年出台,使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1、以发展节能型新型墙体材料为重点,积极扶持新型墙材企业做大做强,实现新型墙材新增产能5亿块标砖。
2、巩固“禁实”成果,深入推进“禁粘”“限黄”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技术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完善应用体系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现场核查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确保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率达到95%。
3、实施工作重心转移。一是发展新型墙材从快速扩张产能向规范管理、稳定生产转移;二是稳定市场供应从以城市为主向城乡并重转移;三是新型墙材由扶持向推广应用转移。
4、加强新材应用试点示范工作,重点扶持蒸压粉煤灰多孔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煤矸石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黄河淤泥多孔砖、蒸压灰砂多孔砖、石膏空心砌块等的推广应用工程各至少1个,辐射带动新型墙材全面发展。
5、贯彻财政部、发改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精神,落实河南省有关政策,出台我市新型墙材与墙体节能相关联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促进墙材革新节能化发展;在郑卞大道中牟段,与省建设厅联合启动新材应用与建筑节能相关联的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加强专项基金的征收,郑州市城区征收率达到82%,县(市)区50%。
6、加强行政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修订新型墙体材料市场准入标准,落实备案程序,严格确认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二是按照省建设厅要求,配合做好小型“免烧砖”厂的治理达标工作,优化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升级;三是加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行政管理力度,稳定市场秩序。
7、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郑政办文〔2008〕17号)要求,对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保证项目《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底出台,为墙材革新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强化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1、发布2008年限制使用黄河淤泥砖公告,引导黄河淤泥砖健康发展。
2、适时发布《新型墙材确认产品目录》和《节能材料认证产品目录》,为使用单位提供服务。
3、按照全省墙改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及要求,继续完善“郑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网”站,及时更新内容,为社会提供高效服务。
4、制定并完善相关标准规程,配套相关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
1、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市级网上统计数据统计报送系统,指导各区、县(市)逐步实现网上统计数据直报。
2、修订墙材和建筑节能统计报表工作制度。
3、建立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
1、开展2-3次“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大型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发展新型墙材、推行建筑节能”良好氛围,使节能建筑真正成为卖点。
2、组织2次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专题技术培训。
3、加强对新新政策、新规定、新标准、新规范的宣贯培训。
4、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配合专项工作,进行专题宣传和培训。
5、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建设局主管副局长和节能墙改办到国内先进的地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提升工作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