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小学校“共筑诚信南昌”活动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南昌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洪教政字[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现代文明的奠基石,它不仅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还是学校开展德育活动的基础。中小学校开展诚信教育,是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南昌市建设“诚信南昌”活动实施方案》(洪办字【2008】年15号)要求,结合《“扬南昌城市精神、塑未来公民形象” 2008年南昌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计划》(洪教政字【2008】1号),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共筑诚信南昌”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大力弘扬“大气开放、诚信图强”的南昌城市精神,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生发扬诚信品德和诚信精神,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基本道德素养,优化南昌城市环境,促进南昌文明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树立南昌教育新形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懂得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守法、守规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从小立志作讲诚信、讲道德的人。
(一)培养学生诚实待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理解他人,对他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通过真诚待人教育,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提高个人的社会亲和力。
(二)培养学生守时、守信、有责任心,言必信、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应有的责任,知错就改。通过诚实守信教育,让学生体验自尊,学会对自己、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意识。
(三)加强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的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个人的社会信誉意识,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教育途径和方法
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诚信教育融入到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去。诚信教育活动要遵循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小型为主的原则,既要有声势、影响,又要扎扎实实。要根据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工作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一)要将诚信教育作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 重要内容。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被奉为中华民族做人之根本。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通过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培养学生懂得“诚信”的做人原则,“诚信”的处世标准,“诚信”的学习态度。
(二)要将诚信教育与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等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营造“内诚于心,外信与人”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节假日、纪念日、宣传日组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通过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的故事、典故、格言等,开展诵读、表演、故事会等活动,使学生感受、体会诚信做人的根本;充分发觉身边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并加以宣传、学习,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参观、走访等形式,让学生感受诚信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
(三)要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强化教师诚信教学意识,各学科教师既要充分挖掘课程中的诚信内容,又要将课外诚信事件、诚信人物等寓于课堂教学之中,使诚信教育有机地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科学精神与诚信精神并存。
四、具体安排
(一)各中小学校开展“我做诚信人,共筑诚信南昌”师生签名活动,并由优秀学生代表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书;
时间:2008年3月
参加对象:各学校全体师生
(二)开展“南昌市德育示范校”的评选及表彰活动;
时间:2008年4月-5月
参加对象:全市各中小学校
(三)在全市中小学校设立诚信考场
时间:2008年6月
参加对象: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迎奥运,共筑诚信”征文活动;
时间:2008年7月-8月
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五)开展“寻找南昌城市精神”主题班队会评比活动;
时间:2008年9月-10月
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
(六)利用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的优质资源,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系列专家讲座。
时间:2008年5月-12月
参加对象: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学校的学生家长。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完善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树立诚信立校、诚信立教、诚信育人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将诚信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建立健全诚信教育的各项制度。要将诚信教育纳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之中,把诚信作为对部门、对教师的管理和考评以及学生素质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各中小学教师要牢固树立“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思想,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为人师表、身体力行、有诺必践,以教师高尚的品行、人格的魅力、诚信的作风取信于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提高公信力,做诚信的表率。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各项制度建设,将诚实守信落实到全体教师的教育行为上。
(三)走向社区、进入家庭。诚信教育要取得实效,仅仅停留在学校教育是不够的,要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将学校诚信教育与社会道德和家庭道德建设结合起来。社区和家庭是中小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学校要主动与家庭、社区紧密配合,扩大学校教育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特别是要重视和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充分认识诚信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校共同抓好诚信教育,促进学生诚信素养的提高。
(四)请各县区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诚信教育实施计划,除积极参加市教育局重点组织的六项活动外,还应在学校开展“校长向家长述职”报告会、“诚信与失信”的辩论赛、诚信黑板报、“我的诚信箴言”征集、先进人物报告会、“诚信好学子”表彰等活动。各学校在活动开展中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现典型,切实抓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实施计划请于2008年2月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处,并在活动开展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联系电话:3986478,邮箱:jyjszc3986478@163.com。
二00八年二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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