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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省商业改革发展工作要点


【颁发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川商改[200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8年,四川省商业改革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坚持“三个围绕”,即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推进流通现代化;完善社区商业功能,加快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做好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力争实现“三个突破”,即在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及服务业重点行业实现突破发展,为实现全省富民强省全面小康做出贡献。

一、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商贸中心,加快流通业态的调整和组织创新
(一)目标
2008年,全省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连锁率实现突破性发展,比2007年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19.5%。各市州分解目标详见附表1。
2008年,全省30户现代流通重点联系企业销售额增幅高于同期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3个百分点以上。
(二)措施
1.强力促进连锁经营发展。2008年,省政府将连锁率完成情况纳入对省商务厅的目标考核指标之一,并提出全省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的高标准要求。根据近年来各地连锁率基础数据,省商务厅将省政府目标任务分解到全省(各市州的目标详见附表1),并将强化对市(州)的连锁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指导各地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因地制宜制定措施,通过推动全省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政策,优化连锁经营发展环境;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培育本土企业相结合,引导连锁经营企业由中心城市向二、三级城市、农村和社区延伸,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等措施,促进连锁经营快速发展,确立连锁经营在流通行业的主体地位,推动完成目标任务。
2.大力培育现代流通主体队伍。完善四川省现代流通重点企业服务与促进制度。指导各地建立现代流通重点企业培育制度。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势资源向重点企业集中;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联系和指导;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以及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流通业的发展,促进现代流通龙头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并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流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3.深入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一是继续培育示范企业。深入推动零售等社区商业示范企业在社区建设连锁示范店。二是推动 “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选择部分城市进行试点,重点在已创建的国家级和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中,推动一批连锁经营企业到社区开设放心菜店;培育一批“准入规范、功能齐全、布局合理、价格公道、环境整洁、管理有序、消费安全”的菜市场,解决社区居民最为迫切的就近买菜问题,保障食品安全。三是继续开展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重点推动现有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区提升水平,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推动尚无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三州和部分条件适宜的扩权县创建示范社区。
4.继续开展流通业品牌建设。一是深入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继续组织申报“中华老字号”和开展“四川老字号”认定工作。加大对已获“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企业的宣传力度,继续争取财政对老字号企业的支持,促其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开展零售业分等定级工作。推广成都市百货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经验,开展百货、超市等零售业态的分等定级工作,带动零售业标准化、规范化经营。三是加强商业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流通服务行业“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动流通行业提高服务质量;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做好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市场的重新确认和评选工作。
5.贯彻落实《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配套办法。加强商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商业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引导规范经营的特许经营企业加快发展,推动条件适宜的企业运用特许经营方式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全省特许经营健康发展。指导各地商务局督促总部在当地、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及时备案。4月30日前,以3 0户现代流通重点联系企业、40户餐饮重点联系企业、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示范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企业、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等企业为重点,督促已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依法及时备案;其后,备案进入日常工作。今年适时采取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地贯彻特许经营等服务业新颁法规情况进行检查。今后,对不遵守国家特许经营相关法规规定的企业,在各种评比和政策支持上将不给予考虑。
6.促进流通业循环经济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确定一批试点企业,引导其建设和改造提升再生资源市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带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工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促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化、产业化。二是开展零售、餐饮业节能行动。选择部分城市开展零售业、餐饮业节能行动试点,搞好管理节能、建筑节能,组织零售企业开展“商品包装简化”行动和“节能产品进商场”活动,引导零售、餐饮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探索餐饮业废油回收利用途径,引导企业开展环保活动,带动全省流通业循环经济发展。

二、围绕建设西部物流中心,提高第三方物流在总物流中的比重
(一)目标
2008年,全省物流增加值同比增长12%。
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2008年,全省10户第三方物流重点联系企业营业额增长18%以上;第三方物流在总物流中的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
(二)措施
1.牵头推进西部物流中心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草拟推进西部物流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建设区域物流中心。
2.积极推动连锁经营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大力推动大中型连锁经营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中心,促其改造设施、优化流程、完善功能、提升效率,提高企业的配送率,降低物流成本;积极推动已有一定基础的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在满足企业内部配送的基础上,向社会提供配送服务。
3.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四川省第三方物流重点联系企业服务与促进制度。引进与培育相结合,选择一批外资、中央在川、省外和本土的物流企业,加强调研和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其加快发展,打造的物流龙头企业,逐步提高全省物流市场的集中度。强化政策引导,积极争取财政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实施的整合物流资源、改造物流流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广先进物流技术项目,给予支持,提高物流现代化水平。
4.配合相关部门打造物流园区和物流节点城市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全省现代物流发展“十一五”规划,以成都等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大型物流企业为载体,整合全省物流资源,建设一批具有集聚力的物流园区和物流节点城市。

三、围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重点行业的发展
(一)目标
2008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各市(州)的目标详见省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政务目标的通知》(川府发〔2008〕6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务目标分解表》。
2008年,全省住宿和餐饮业销售额同比增幅力争达到15%(各市州的目标详见附表2)。
加大对餐饮重点企业的培育,全省40户重点餐饮联系企业销售额增幅高于全省住宿和餐饮业增幅3个百分点以上。
(二)措施
1.牵头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草拟推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继续做好我省生产性、民生性服务业协调组日常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为全省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宣传,促进全社会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认识;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及时了解各地区服务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典型推动面上的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强化对服务业增加值目标的考核。
2.深入实施川菜产业发展工程。完善重点餐饮联系企业的服务与促进制度,推动其运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带动川菜行业提高现代化水平;发展大众化餐饮,依托餐饮龙头企业,在大中城市建设和改造主食配送中心,健全便利、安全、实惠的早餐网络;引导川菜企业抢抓奥运商机,推广川菜;引导餐饮企业参加iso9000、18000、14000、haccp等标准认证,加快行业标准化进程;组织各种形式的川菜对外交流宣传活动,多形式组织餐饮企业赴省外、境外参展参会,进一步扩大川菜宣传;加大厨师培训力度,扩大川菜技术服务人员的外派规模;指导各地开展丰富餐饮市场、促进行业技术交流、扩大川菜宣传、培训人才等主题活动;争取省财政继续给予川菜产业发展以资金支持。
3.促进和规范展览业发展。积极推动展览业地方立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举办“2009四川迎春购物月”;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主办的有关品牌展会,促进四川产品开拓市场和行业交流;指导、推动全省商务系统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展会;完善展览业统计分析制度,促进展览业的发展。
4.推进居民服务业规范发展。一是切实贯彻国家的相关法规。认真贯彻《洗染业管理办法》,做好洗染业备案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二是积极推动相关行业实施《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早餐经营规范》、《洗染行业企业技术管理办法》、《沐浴业经营技术规范》、《足浴保健经营技术规范》、《家政服务业分类》等国家标准,促进餐饮、洗染、美容美发、沐浴、家庭服务等居民服务业规范化发展。三是推动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支持和鼓励其开展行业自律、技能培训、技术比赛、行业交流等主题活动,引导和促进居民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2008年,商业改革发展处将按照厅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对基层、对企业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激励、上下协同、信息沟通等工作机制,提高完成商业改革发展处工作任务的保障力。请各市(州)商务局、各扩权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上述全省商业改革发展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围绕工作目标,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及时报送促进服务业发展、构建物流中心、商贸中心等相关工作简报、信息,以便我厅及时了解基层情况,总结经验,扩大对市(州)工作的宣传。
(二)请各市(州)商务局分别于每季度次月15日前报送季度连锁率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其中7月和次年1月增报半年和全年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工作总结。强化对当地纳入省现代流通和第三方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的指导,督促其分别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向省厅报送《四川省现代流通重点联系企业季度统计报表》、《四川省第三方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季度统计报表》。省厅将综合连锁率的绝对额、增幅、重点连锁经营企业发展情况及推进连锁经营发展的工作情况对各市(州)进行考核。
(三)请分别于7月和次年1月15日前报送住宿和餐饮半年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川菜产业工作总结;并强化对当地纳入省餐饮重点联系企业的指导,督促其分别于7月和次年1月15日前报送四川省重点餐饮联系企业情况统计表。省厅将综合餐饮及住宿业的绝对额、增幅、当地重点餐饮企业发展情况及推进川菜产业发展的工作情况对各市(州)进行考核。
(四)请分别于7月和次年的1月15日前报送社区商业“双进” 工程半年和全年工作进展情况。省厅将综合各地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店创建情况、及其推进“双进”工程工作情况对各市(州)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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