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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连山-朱家桥-团结-郫县高新西区-温江站输气管道管输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川发改价格[2011]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连山-朱家桥-团结-郫县高新西区-温江站输气管道管输价格的批复
(2011年2月12日 川发改价格〔2011〕101号)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为整体解决成都市西部地区供气瓶颈,你公司已投资新建连山站-朱家桥站-团结站-郫县高新西区站-温江站输气管道,按照国家计委计电〔1997〕34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价格〔2010〕78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你公司通过该天然气管道供沿线用户的管输价格按每立方米0.127元执行。

以上价格自该管线供气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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