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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制度


【颁发部门】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吉农企字[2008]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吉编办[2007]229号)文件和吉林省统计局(吉统审字[2008]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统计范围
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结合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实际,具体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包括:

代码

类别名称

代码

类别名称

代码

类别名称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99

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

1469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310

谷物磨制

14

食品制造业

149

其他食品制造

1320

饲料加工

141

焙烤食品制造

1491

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133

植物油加工

1411

糕点、面包制造

1492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

1419

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

1493

盐加工

1332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94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340

制糖

1421

糖果、巧克力制造

1499

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1422

蜜饯制作

15

饮料制造业

1351

畜禽屠宰

143

方便食品制造

1510

洒精制造

1352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1431

米、面制品制造

152

酒的制造

136

水产品加工

1432

速冻食品制造

1521

白酒制造

1361

水产品冷冻加工

1439

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522

啤酒制造

1362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1440

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1523

黄酒制造

1363

水产饲料制造

145

罐头制造

1524

葡萄酒制造

1364

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

1451

肉、禽类罐头制造

1529

其他酒制造

1369

其他水产品加工

1452

水产品罐头制造

153

软饮料制造

1370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453

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1531

碳酸饮料制造

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459

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1532

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1391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533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392

豆制品制造

1461

味精制造

1534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1393

蛋品加工

1462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

1535

固体饮料制造

代码

类别名称

代码

类别名称

代码

类别名称

1539

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1763

丝针织品及纺织品制造

2031

建筑用材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1540

精制茶加工

1769

其他针织品及纺织品制造

2032

木容器制造

16

烟草制品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1610

烟叶复烤

1810

纺织服装制造

2040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1620

卷烟制造

1820

纺织面料鞋的制造

21

家具制造业

1690

其他烟草制品加工

1830

制帽

2110

木质家具制造

17

纺织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120

竹、藤家具制造

171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910

皮革鞣制加工

2190

其他家具制造

1711

棉、化纤纺织加工

192

皮革制品制造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1712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1921

皮鞋制造

2210

纸浆制造

172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1922

皮革服装制造

222

造纸

1721

毛条加工

1923

皮箱、包(袋)制造

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1722

毛纺织

1924

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2222

手工纸制造

1723

毛染整精加工

1929

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2223

加工纸制造

1730

麻纺织

19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223

纸制品制造业

174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1931

毛皮鞣制加工

2231

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

1741

缫丝加工

1932

毛皮服装加工

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

1939

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27

医药制造业

1743

丝印染精加工

194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2730

中药饮片加工

175

纺织制成品制造

1941

羽毛(绒)加工

2740

中成药制造

1751

棉及化纤制品制造

1942

羽毛(绒)制品加工

  

1752

毛制品制造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753

麻制品制造

201

锯材、木片加工

  

1754

丝制品制造

2011

锯材加工

  

1755

绳、索、缆的制造

2012

木片加工

  

1756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202

人造板制造

  

1757

无纺布制造

2021

胶合板制造

  

1759

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2022

纤维板制造

  

176

针织品、纺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2023

刨花板制造

  

1761

棉、化纤针织品及纺织品制造

2029

其他人造板、材制造

  

1762

毛针织品及纺织品制造

203

木制品制造

  


二、调查表式
表号:jl465表
制表机关: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
批准机关:吉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吉统审字[2008] 1 号
有效期至:2009年1月

(一)基本情况
法人单位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详细地址: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委会(居委会或社区) 街(路)门牌号
行政区划代码(由乡级统计人员填写):--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业(成立)时间:  年月全年生产(经营)时间:  月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行业类别代码(由统计局填写):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二)主要经济指标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

上年

1

2

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总产值(当年价格)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中间投入合计

出口产品交货值

利润总额

上交税金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资产总额

应收帐款余额

所有者权益

 其中:实收资本

负债总计

 其中:流动负债

年末固定资产原价

年末固定资产折旧及大修理费用

年末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表号:jl466表
制表机关: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批准机关:吉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吉统审字[2008] 1 号
有效期至:2009年1月
年  月  日单位:万元·人

单位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月日
注: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由乡(镇、街)--县(市、区)--市(州)--省主管部门逐级汇总填报,初级汇总单位应填列企业名称。

三、 统计指标
1、企业个数:指报告期末实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数。
2、从业人员年平均数:指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及附属机构工作,并从企业领取劳动报酬的人员。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指年内各月平均拥有的人数,其计算公式为:
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1月平均人数+2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
月平均人数 = (月初从业人员数+月末从业人员数)/2
3、总产值(总产出):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出来的以货币表现的全部产品和服务的总成果。实际上总产出就是总产值。
4、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
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销售产品、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运输营运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及提供劳务、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5、中间投入:是一定时期内所有常驻单位在生产或提供货物与服务活动过程中,消耗和转换的所有非固定资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中间投入一般按购买者价格计算。中间投入的计算范围与总产出的计算范围必须保持一致,即总产出计算到哪,中间投入也必须计算到哪。计入中间投入的价值必须是本期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并已消耗掉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各种服务(运输、邮电、信贷、保险、广告、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的价值。
6、出口产品交货值:出口交货值指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我国港、澳、台地区),用外汇价格结算的批量销售,在国内或边境批量出口等的产品价值;还包括外商和港澳台商“三来一补”的产品价值。
7、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则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本期收入类项目减去支出类项目的差额填列。
8、上交税金:上交税金反映企业在会计期末向国家税务部门实际交纳的各种税金的总和。
9、劳动者报酬:劳动者报酬反映企业期末实际支付给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当期劳动者报酬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和“应付福利费”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和“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等项归纳填列。
10、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的各项资产价值的总和。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递延税款借项等。
11、应收账款余额: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负债后的余额,包括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它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13、实收资本: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负债总额:负债总额是指企业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递延税款贷项的总和。
15、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利润)、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预计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16、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
18、净利润: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利润,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净额。如为亏损则以“-”号填列。
19、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10国有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20集体

190其它

130股份合作

港澳台商投资

141国有联营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142集体联营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230港澳台商独资

149其它联营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1国有独资公司

外商投资

159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310中外合资经营

160股份有限公司

320中外合作经营

171私营独资

330外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统计调查方法
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五、填报要求:
1、属地统计原则。农产品加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工作。
2、逐级上报原则。由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州)逐级上报到省农产品加工局。

六、报表频次及上报时间:
填写报表频次为一年两次即半年和年报。半年报的报告期为1-6月份,上报时间为2008年7月份;年报的报告期为1-12月份,上报时间为次年1 月份。

七、本统计制度自2008年1月18日起执行,由省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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