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冀劳社[2008]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按照省政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通知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全面清理政府信息。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各类信息,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依法审定,切实做到该保密的挡得住,该公开的亮得出,不公开有理由。
(二)编制完成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指南》、《目录》)。广泛征求意见,做到内容全面、客观、清晰、准确、符合要求,三月底前在政府网和河北劳动保障网等场所公布。
(三)加快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重点的公开载体建设。逐步完善建成规范统一,集中管理、内部充分共享,对外“一站式”服务的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通过省信息公开服务平台、社会保障网、劳动保障网、12333服务系统,向社会全部公开我厅政府信息。
(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形成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组织领导。成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傅文才担任,副厅长张瑞书、纪检组组长霍观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厅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主任由张瑞书副厅长担任,副主任由刘全发、杨亚忠、槐更奇、刘跃、刘宾志、张淑芬、梁志宏担任,抽调2名同志专职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厅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各明确一名人员从事办公室工作。各处室、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和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运行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机制。
2、责任分工。
(1)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办公室)
①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对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指导、调度实施和督促检查;
②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谋划工作思路,研究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
③组织协调各处室、单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指导,跟踪问效;
④组织对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收集汇总全系统工作情况,培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⑤保持与上级机关的联系沟通,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专刊),适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做好情况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
⑥负责厅电子政务的谋划和组织实施;
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⑧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档案;
⑨承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纪检监察室
①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运行的监督检查;
②受理服务对象的举报投诉,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③负责对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的责任追究。
(3)政策法规处
①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②负责厅涉及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的实施;
③组织协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4)信息中心
①负责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上公开工作;
②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审核和电子政务提供技术保障;
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安全与保密。
(5)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①负责抓好本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②负责受理、承办本处室、单位依法信息公开事项,并实行动态公开;
③负责对本处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行政权力项目运行的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二)抓好培训,搞好宣传
1、广泛培训。结合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在全厅干部职工队伍中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流程中。特别是对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信息公开员进行重点培训,切实提高《条例》执行能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2、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条例》、用《条例》、维护《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加强与群众互动,使群众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依法参与,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加强督导检查
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落实,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认识不高,缺乏主动性,甚至有的因触及自身利益出现抵触情绪的,或搞形式主义和虚假公开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及时通报,确保按时完成各个规定动作。研究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加大对各处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实施责任追究,保证这项工作稳妥、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三、方法步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边清理、边审核、边确认、边备案、边编制、边公开同步运行的方法,统筹安排,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清理上报政府信息公开阶段(2月28日-3月31日)
(一)全面清理。各处室、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处室、单位各项信息进行清理审核。
1、要把握好政府信息的概念,掌握信息清理的原则,从清理目前信息入手,由近及远,逐年梳理以前的信息。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六大类内容(见附件三: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号入座、分类进行清理、汇集、登记。
3、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依法对本处室、单位清理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名称、依据等),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准确,防止出现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信息。
(二)确认申报。
1、各处室、单位要对清理情况逐类逐项进行详细研究确定,确认后单位一把手要签署意见。
2、向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报送一表、一件、一盘。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表、信息具体内容的规范文件、一张电子版资料(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还要说明名称、依据、内容、范围、形式、程序和时限等。对不能公开或暂不宜公开的信息,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申报时间:各处室、单位务于3月17日前将《目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902房间)。
(三)审核公开。
各处室、单位上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报的《目录》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目录》的名称、依据及不公开权力的事项。审核的原则是:凡职责不清的,应依法予以确定;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准予备案。凡无保密依据的,均要予以公开;凡依法必须保密的,不得予以公开;对于新产生的信息,要及时进行编制、增补。二是审核完毕后,办公室将按厅公开目录格式要求清理、汇集、编制。三是边编制边公开。依据厅劳动保障网基础,按照规定的目录格式,边录入、边修改、边公开,三月底前全部公开。
第二阶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阶段(4月1日-4月30日)
一是严格公开程序。厅领导小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格式,组织审核复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编改;信息公开实施中,厅领导小组深入各处室、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对报送的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反复修改,适时印发《指南》、《目录》,使我厅编制信息公开程序达到程序严谨、科学规范、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要求。二是深化工作内容。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为方便群众办事,在按规定编制信息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对每一项信息进行细化、分解,并与信息目录、工作程序一并公开,极大的方便服务对象。三是完善公开载体。通过社会保障网、劳动保障网、12333服务系统、移动电视媒体等将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全部公开。同时,及时编制发放《指南》、《目录》等服务手册,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信息,达到我厅政府信息全面公开的效果。
第三阶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阶段(5月1日以后)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将落实《条例》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施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扎实规范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二是落实责任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窗口建设整体责任范畴,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责任追究内容,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厅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和定期讲评,促进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动态发展的长期工作。从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施行,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对落实《条例》准备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我们要在3月底前完成《指南》、《目录》编制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尔后逐步完善,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打造“阳光政务”的重大举措,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时限性强、要求标准高的指令性工作任务,各处室、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树立全厅一盘棋的思想,上下积极协调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要求,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各处室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各单位将信息工作负责人、信息公开员名单于3月11日前报厅政府信息办公室。
(三)讲究方法,务求实效。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既是阶段性攻坚工作,又是动态发展的长远性工作,各处室、单位一定要统筹考虑,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条例》实施准备阶段的信息清理、审核、汇总、编制工作要量化、细化,列出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按时完成。在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检查督导,全程跟踪问效,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进行的,要及时督促,及时改正,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附件:1、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时间进程表(略)
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略)
附件1: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傅文才(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瑞书(副厅长)
霍观宇(纪检组组长)
办公室主任:张瑞书(副厅长)
办公室副主任:刘全发(厅办公室主任)
杨亚忠(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槐更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 跃(规划财务处处长)
刘宾志(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淑芬(信息中心主任)
梁志宏
成 员:侠文龙、胡雄龙,纪检监察室、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各一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11-88616207、88616892
手机扫一扫
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