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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8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8]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绿化委员会)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市绿化工作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总要求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目标,继续保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提升绿化质量,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果。各区、各部门要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民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建设、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新局面。

随着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推进,生态环境的建设任务十分繁重。2008年我市全民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工作总任务为:完成义务植树劳动工日70万个,植树250万株;新增园林绿地700公顷;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1.2万亩;深入开展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和新村绿化建设。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依靠人民群众改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生态环境改善的成果,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拓宽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同造林绿化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绿化现状及特点,把义务植树与部门绿化相结合,与各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社区绿化相结合;结合领导办绿化点制度,各区建设完善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作用的义务植树基地。继续开展“军地共建绿色家园”及“植纪念树”等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认建、认养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的活动。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任务的重点是结合搞好坂头林场生态风景林建设;继续搞好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美化,创建花园式单位(小区);有条件的单位要进一步推广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

各区、市直单位的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任务指标详见附件1。

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根据我市建成区扩大的规模,今年力争新增园林绿地700公顷,争取在建成区面积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大园林绿化指标保持在2007年的水平并略有上升。主要任务是:

(一)公共绿地建设:计划新增公共绿地148公顷。

主要项目有:完善厦门园博园绿化,续建植物园、忠仑公园。思明区完善磨心山公园步游道配套设施、金榜公园北大门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山地公园建设,配合做好狐尾山气象主题公园建设;新建环岛路观音山旅游休闲项目、公主园旅游休闲项目;挖掘边角空地,建设街巷绿地,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湖里区新建佛祖山绿地、埭辽水库周边绿地等,完善仙岳公园的百花门景区、马蜂山冠军路、松柏山状元路以及车行道(北段)工程,建设湖里公园南大门和薛岭山公园一期。集美区开工建设宁宝公园、杏滨路滨海绿地,续建月美公园,改造完善日东公园、敬贤公园;完成杏东路纺织厂大门口街头绿地建设。同安区建设银湖文化公园、铜鱼池绿地、西山公园,改造同安孔庙绿地和大轮山公园(梵天寺)。海沧区继续推进海沧内湖公园建设,新建海沧体育中心绿地以及国道324线东孚段景观绿化带。翔安区续建新城区东方新城公园、新建宋板公园、东埔公园、珩厝社区公园。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做好乐器博物馆配套绿化建设。

(二)道路绿地建设:计划新增道路绿地114公顷。

主要项目有同安湾大桥两端接线、美溪路北段、西柯南路、同丙路、环湖里大道(吕岭-洪前)、县黄路北段(仙岳-环岛北路)、环东海域a地块18米宽以上道路等配套绿化工程,以及环东海域旅游道路集美段、同安段,环东海域乐安路西段(中洲大桥-东界路段)、环岛干道(环湖里大道-县黄路段)一期、疏港路(象屿保税区-公铁大桥)等道路绿化工程。

各区市政道路配套绿化项目有: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中浦路、兴东路、孚塘路、过坂路、洪溪路等;集美区文化路北段、印斗路南段及中亚城片区等道路绿地;同安区完善同安工业园区道路;翔安区完善翔安东路等新城区内道路、以及文教区、巷北工业区、友达光电园内道路。

(三)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建设:计划新增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161公顷。其中集美区40公顷,主要项目有:集美文教区、灌口工业区内的单位及居住区绿地;海沧区24公顷,主要项目有:文化中心配套绿化,兴港花园、正顺花园、亚太广场、宝晟海景苑等;思明区15公顷,主要项目有:厦门文化广场、瑞景公园等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湖里区22公顷,主要项目有:古龙公寓二期、嘉福花园、高林住宅小区、后坑安置房等居住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同安区30公顷,主要项目有:同安工业集中区配套绿化、商会东侧居住小区、九耀山居住小区绿化等;翔安区30公顷,主要项目是火炬(翔安)产业区、友达光电主厂及配套厂区、巷北工业区等。

(四)风景林地建设及林相改造工作:全年计划调整划归风景林地50公顷。主要为同安区的西山、翔安区的香山、海沧区的蔡尖尾山等。

继续实施岛内林相改造工程。2008年重点搞好幼林抚育工作,使林相改造工程尽快呈现良好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果。湖里区新增加仙岳山林相改造200亩。

(五)海岸防护林带、滩涂湿地生态林以及绿色通道防护林建设,计划新增防护绿地227公顷:主要项目有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四个区的绿色通道防护绿地,环杏林湾景观绿化带、园博园东部湿地生态林、湖边水库环库区宽度20米以上的绿化带、环东海域滨海景观带及湿地生态林等。

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三、 造林绿化及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2008年我市的造林工作要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有林地面积为目标,切实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等营造林基础性工作,实施重点生态区林分改造工程,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1.2万亩。

同安区计划完成3800亩,主要地点为大帽山隧道口两侧,北辰山、竹坝、小坪、金光湖景区等;翔安区计划完成2600亩,主要地点为大帽山农场及国道两侧一重山等;集美区计划完成2000亩,主要地点是天马山、大帽山等。海沧区计划完成3600亩,主要分布在蔡尖尾山和天竺山森林公园景区。

配合海湾型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加快绿色通道建设,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两侧沿线景观林带建设。主要在324国道两侧各30米及201、206省道两侧各20米范围内进行绿化带建设,新增绿地3000亩(含苗木生产基地624亩),现状绿地补植1013亩。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绿化目标责任制。

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国土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部门绿化负责制。年度绿化建设任务下发后,作为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对各区考核指标。各区要将林业与园林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要把各建设项目明确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的程度和完成的时间,区领导要亲自抓,定期检查督促并研究解决问题。

(二)不断丰富和完善新形势下全民义务植树的形式。

新形势下,要从以下几方面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一是要加强义务植树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实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丰富义务植树组织形式、完善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制度、规范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管理办法、推动义务植树基地化建设、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等方面有所突破。二是要通过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周到服务,动员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踊跃捐资建设绿化公益事业,参与认植认养活动。对参加认植、认建、认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纪念证》。三是切实抓好义务植树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发挥义务植树基地的示范作用。每个区都要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作用的义务植树基地,以此作为考核各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效。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国家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的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搞好全民义务植树的责任主体,应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市直单位由市绿化办验收登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区街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厦单位、三资企业及个体联合会等由所在区绿化办验收登记。要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义务植树的职能,切实将义务植树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市绿化办、各区绿化办负责结合当前绿化工作的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义务植树劳动。因特殊情况完成义务植树劳动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每人每工日8元的标准,以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完成。各有关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分别向市、区两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好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手续。

(三)着力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绿化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要努力推进城市绿化“六个转变”:一是由“见缝插绿”向“规划建绿”转变,认真实施《厦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二是由单一的地面绿化向平面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转变,增加城市绿量。今年要继续推广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每个区选择一条道路、一个小区、一个单位作为试点;三是由追求绿化景观效果向提高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并重转变,因地制宜增加城市绿地的乔灌木种植量,提高单位面积绿地的绿量;四是由注重城区绿化向城乡绿化一体化转变,抓好城乡结合部及乡村的绿化美化工作;五是由注重人工造景向近自然绿化转变,倡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市绿化建设;六是由注重绿化建设向建设与管护并重转变,加强对城市绿地、林地和湿地等的保护。同时,切实加强城乡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广泛开展以创建“园林式乡镇(村庄)”和“花园式单位(小区)”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全面启动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全面启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绿色通道建设。重点是抓好线路两侧绿化带建设、沿线村庄绿化、沿线一重山造林和“青山挂白”坛口治理等,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广、线路长、任务重、协调难度大,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区要按照“地方为主、部门分工”的原则,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合力推进。力争把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建成风景优美的绿色通道走廊。

(五)扎实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

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是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新举措。今年创建行动一是要抓好非规划林地名贵树种植。继续把非规划林地造林与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乡村绿色通道建设、全民义务植树结合起来,加快农民公园、乡村森林公园、农田林网、环村庄风景林、四旁植树、农户庭院和村镇道路绿化。二是要抓好绿色小康村创建试点。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出经验、出典型和求实效、求发展的要求,抓好绿色小康试点村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动。

(六)进一步做好绿化宣传和评比表彰工作。

开展绿化宣传和评比表彰活动,是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的有效手段。首先,要抓好绿化宣传发动。各区在植树节期间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要围绕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等工作,进一步加大绿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国土绿化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宣传造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绿化的先进典型和重点工程的建设成果,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次,要抓好评比表彰推动。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激励机制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绿化委颁发的《福建省绿化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竞争激励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省级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福建省绿化奖章,绿色通道示范路段、园林式乡镇(村庄)、花园式单位等创建活动。

附件:1、
2008年各区、市直系统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任务表



附件:2、
2008年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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