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通知(2011)


【颁发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电[2011]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1]67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适当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提高后的价格水平见附表),自2011年2月20日零时起执行。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调整后,各航空公司可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特此通知。

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附表:
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单位:元/吨
出厂价格

1号喷气燃料

6180

2号喷气燃料

6180

3号喷气燃料

6340

4号喷气燃料

6090 

大比重喷气燃料

6880

高闪点喷气燃料

6630

海军多用途燃料

6470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