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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9]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为实施“开放强州”战略,完善我州陆空口岸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德宏独特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在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南向互利合作中,发挥德宏的关键“节点”作用,促进德宏旅游、珠宝、生物创新等新兴支柱产业的大发展,州政府决定全力推进申报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州政府成立申报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 孟必光州长 副组长: 柳五三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陈振冲州委常委、副州长 成员: 李舟宇州政府副秘书长 排志科州商务局局长 刘新光州财政局局长 闫信统州交通局局长 杨立刚州发改委副主任 彭文才州旅游局局长 李维森州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聂河云州侨办主任 张景邦州商务局副局长 蔡四宏潞西市市长 钟敏德宏芒市机场总经理 杨清渊芒市海关副关长 张继光德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张琪 州边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负责德宏芒市机场申报航空口岸的具体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舟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排志科、蔡四宏、李维森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州政府办公室沙振东科长、州口岸办陈平科长、州政府研究室包莉海科长及潞西市有关人员。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潞西市政府会同州商务局(口岸办)负责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务,牵头负责完成航空口岸规划和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及航空物流需求调研; 潞西市政府和州财政局负责申报工作的经费保障; 州发改委负责协助完成航空口岸规划、项目可研和有关规划的编制申报工作; 州旅游局负责做好国外游客市场调研,策划组织旅游包机线路; 州政府研究室负责牵头完成申报航空口岸项目可研,向州委、州政府提出我州申报工作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 州侨办负责做好华侨乘机到德宏的市场需求调研; 芒市机场负责加强与航空公司的协调联系,争取增加航线,建立基地机场; 其他单位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做好申报的有关工作。 三、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筹备(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 召开工作筹备会,成立申报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申报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考察学习和汇报(2009年4月20日前完成) 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到我省已申报航空口岸的丽江、版纳参观考察、借鉴学习申报程序和经验。 到省口岸办、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汇报我州申报的要求,咨询了解申报航空口岸的条件。 第三阶段:完成项目可研(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由州政府研究室根据考察学习和汇报的情况,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后,形成申报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单位开始编制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规划。 州商务局负责提供航空物流需求情况;州旅游局负责提供2006至2008年德宏州旅游情况及2009至2012年旅游预测;州交通局负责提供近期大通道建设计划;德宏芒市机场负责提供机场建设、运营情况;芒市海关、德宏检验检疫局提供目前机构编制及工作情况;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项目可研需要及时提供有关材料。 第四阶段: 行文上报(2009年5月10日前完成) 在项目可研基础上,州人民政府正式行文上报省人民政府,请求开放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 第五阶段:联系汇报相关部门 根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省口岸办、省发改委、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局、成都军区等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征求意见,促成省政府上报国务院;联系国家口岸办、国家民航总局、总参作战部等部门,形成统一意见,同意开放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 第六阶段:申报结束: 待国家批复开放德宏芒市机场航空口岸进入“十一五”特例新补或“十二五”国家口岸发展规划,申报工作结束。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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