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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2011)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财会[2011]1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62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友沪人2011-0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上海市昌平路支行的40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厅。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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