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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终止银三角收费站收费和延长昌九高速公路收费年限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发改委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1]2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终止银三角收费站收费和延长昌九高速公路收费年限的通知
(赣发改收费字[2011]287号 二0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撤销银三角收费站立交桥收费站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2011]180号)精神,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将终止银三角立交桥项目收费及延长昌九高速公路收费年限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三角立交桥收费公路项目于2011年1月起提前终止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撤销银三角收费站立交桥收费站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2011]180号),提前撤销银三角收费站收费给予适当补偿的规定,经测算,延长昌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4个月,即由原审批收费结止2028年3月31日延长至2030年3月31日。

三、接本通知后,请你公司到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变更手续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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