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155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筹建贵州分公司的请示》(安保文〔2010〕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贵州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