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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合房[2011]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知
(合房〔2011〕29号)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各区房屋办证交易中心:

根据市政府2011年第76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自即日起,我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收入困难标准由原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3元调整为低于8840元,其它申请条件不变。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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