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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松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松政发[201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松政发〔20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鉴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变动,现将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市长王常松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审计局。

常务副市长刘玉忱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含旅游工作)、财政局、编办、监察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松原调查队、交通运输局、法制办公室、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联系市人大、政协、松原军分区、预备役、关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工商联、侨联、台办、行政学院、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银行监管分局、吉林银行松原分行、东北证券松原营业部、烟草公司、交通规费局。

副市长李恩国 协助市长负责工业经济工作,具体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技术合作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松原供电公司、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铁路,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吉林松原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化松原分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钻探工程公司吉林探区事业部、大唐公司长山热电厂、长化集团公司。

副市长李 岩 与副市长李恩国一同协助市长负责工业经济工作,具体分管同上。侧重于项目建设与招商、工业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对外协调与联络等工作。

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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