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2010年度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和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郑建办〔2011〕1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二级机构:
2010年度,全市建设系统法制机构和城建监察队伍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执法为民和服务管理”观念,克服困难,扎实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市建设系统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不断总结历年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先进经验,引领全市城建系统法制和城建监察工作者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开创城建法制工作新局面,经我委研究,决定全面启动2010年度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和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
1.郑州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2.郑州市建设系统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二)个人奖项:
1. 郑州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2. 郑州市建设系统城建监察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范围
1.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全市各建设执法队伍;
2.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全市各建设执法队伍;
3.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全市建设系统执法队伍及委属有执法职能的二级机构中从事建设法制工作的人员;
4.城建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全市建设系统执法队伍及委属有执法职能的二级机构中从事城建监察工作的人员。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审查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推荐表盖章后上报市建委法规监察处。我委将根据上报材料结合一年来被推荐单位和个人的法制工作情况,经综合评比后确定。
四、评先类别及数量
1、先进集体
法制工作先进集体5个,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5个。
2、先进个人
法制工作先进个人15名,城建监察工作先进个人15名。
五、具体要求
(一)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是建设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评选、推荐等具体工作,务必从严评选,切实把好材料审查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凡被评选为省建设厅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先进个人申报表》,经县区建设局审核加盖公章后,请各单位务于2011年2月10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报市建委法规监察处。同时报送2010年度法制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0371-67188916
联系人:沈苏宁
附件:1.推荐条件
2.郑州市建设法制工作和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郑州市建设法制工作和城建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推荐条件
一、郑州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重视法制工作。领导认识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法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领导具体管,其他领导协力管。能定期研究、及时协调、认真解决法制工作疑难问题。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在抓好本级机关法制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系统的法制工作,及时召开法制工作会议,做到工作有总结、有部署、有要求、有指导、有检查,手中有典型。
2、法制机构健全。成立了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设有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按照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并能保持法制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法制工作能做到任务有分工,办事有制度,办案有档案,工作有创新。
3、办公设备齐全,经费有保障。
4、普法宣传深入扎实。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学法日制度。特别是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普法学习,做到时间有保证,学习有笔记,考核有记录。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在搞好本单位系统的普法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扩大社会各界的影响,成绩显著。
5、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能按照省、市的要求,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 6、行政执法检查经常化。能依据执法检查计划,围绕重点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方法活,力度大。对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合法,依法处罚,执行有力,效果良好。
7、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能依法受理,及时处理,办案公开公正,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维持率在90%以上,没有发生行政赔偿案件。建立并能严格执行重大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和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
8、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能加强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能加强作风建设,做到纪律严明,雷厉风行。能加强业务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没有发生违法案件。
9、行政许可法实施认真。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各项行政许可依据明确,条件透明,办理公正,高效快捷,服务热情,申请人满意率在95%以上。
10、组织观念强,工作有创新。对上级召开的会议认真学习,提出的要求积极贯彻,布置的任务狠抓落实,开展的活动积极响应,切实做到思想重视,态度积极,措施得力,完成出色。
11、执法队伍年度内没有发生违法案件,没有违反文明执法承诺的事件发生。
12、本辖区内年度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发生。
二、郑州市建设系统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成绩显著;
2.领导重视建设城建监察工作;
3.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法,执法主体正确,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能圆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4.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建立执法责任制并能认真落实,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个案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能加强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能加强作风建设,做到纪律严明,雷厉风行。能加强业务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没有发生违法案件,没有违反文明执法承诺的事件发生。
6、本辖区内年度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发生。
三、郑州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和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较高的法律水平;
2、热爱建设法制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感;
3、专职从事或分管法制工作二年以上,积极当好领导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对推动本单位(本系统)法制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为广大干部职工所公认;
4、在法制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组织,为本单位(本系统)的法制工作做出贡献,赢得荣誉。
5、本人年度内无行政处分;
6、本人年度内没有发生违法案件,没有违反文明执法承诺的事件发生。
四、郑州市建设系统城建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热爱城建监察工作,从事建设城建监察工作不少于两年;
2.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
3.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依法行政,按法办事,为广大干部职工做出表率;
4.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富有创新精神,在建设城建监察工作中做出了贡献。
5、本人年度内无行政处分。
6、本人年度内没有发生违法案件,没有违反文明执法承诺的事件发生。
附件2
郑州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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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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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先进 事迹 | |||||
呈报 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月 日 | ||||
市建委 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郑州市建设系统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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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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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先进 事迹 | |||||
呈报 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月 日 | ||||
市建委 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郑州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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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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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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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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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 单位意见 | (公章) 年月 日 | ||||
市建委 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郑州市建设系统城建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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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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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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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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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 单位意见 | (公章) 年月 日 | ||||
市建委 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