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齐扎公路扩宽改造范围实施封闭的通告
(齐政发〔2011〕5号)
为确保齐扎公路扩宽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对齐扎公路全程两侧地段进行封闭。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封闭范围自齐扎公路起点起至齐扎公路终点止,其间的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00米范围内。封闭时间自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至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止。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上述封闭范围内禁止有新的下列行为发生:
(一)新建、扩建、翻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四)建大棚、地壕等设施。
(五)栽植树木。
特此通告。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