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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2011)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财会[2011]17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7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11〕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2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笔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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