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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征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2011)


【颁发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1]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征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2011〕1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开工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驻豫部队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团结奋战、开拓进取,干线征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方服务、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征迁工作成效显著的郑州市等41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征迁任务顺利完成。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各项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征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征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征迁工作先进省辖市(8个)

郑州市、南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焦作市、新乡市、鹤壁市、安阳市

二、征迁工作先进县(市、区)(22个)

郑州市中原区、新郑市、中牟县、淅川县、邓州市、方城县、镇平县、南阳市卧龙区、焦作市解放区、焦作市马村区、温县、修武县、辉县市、淇县、安阳市殷都区、安阳市龙安区、汤阴县、禹州市、长葛市、郏县、叶县、宝丰县

三、专项迁建工作先进单位(7个)

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广电局、郑州铁路局、省文物局

四、军事设施迁建先进单位(4个)

省军区司令部、济南军区72749部队、南阳军分区、焦作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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