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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建设工程委托执法新印章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穗建法[2009]14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建设工程委托执法新印章的通知
(穗建法[2009]1469号 2009年12月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我委的名称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改为“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现决定从2009年12月8日起,将原印章“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执法专用章”、“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用章”、“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业务专用章”废止使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在按照我委托权限实施执法时分别启用新印章“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督执法专用章”、“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专用章”、“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专用章”。

原印章样式:(略)

新印章样式:(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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