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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数字高速公路”系统(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发改高技[2009]117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数字高速公路”系统(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闽发改高技〔2009〕1175号)


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数字高速公路”系统(二期)项目立项的报告》(闽高控[2009]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福建省etc储值卡和密钥系统、智能运输实验室和实验场建设、全省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高速公路卫星影像地图(实景三维图)应用系统、统一数据平台异地数据备份中心、全省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高速公路移动视频监控系统、高速公路应急指挥系统、全省高速公路办公自动化系统升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数据综合应用系统、集中财务管理系统(二期)、全省高速公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机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全省高速公路治超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路径识别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高速公路出行服务系统、高速公路呼叫中心及咨询服务平台、统一数据中心基础数据采集及建库、省指挥信息中心建设等19个系统建设。

福建省“数字高速公路”(二期)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技术,在“数字高速公路”(一期)已完成建设相关系统基础上,继续建设高速公路信息化设施,加强高速公路信息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和整合,提高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水平和交通运输效率,以高速公路企业的信息化为基础,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交通信息服务,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变企业的生产、服务方式,实现高速公路建、管、养的信息化和现代化。为实现“一通百通,高速先行”做出强有力的保障。

三、建设期限:3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严格控制在7155万元以内,所需资金由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实际投资以招标额为准。

五、项目招标事项:该项目所需的软、硬件采购应当依照省有关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六、系统要充分利用数字福建前期建设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有变更,须报我委审批。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项目投资概算表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数字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费用名称

专家建议
投资数

备注

(一)

工程费用

 

1

福建省etc储值卡和密钥系统

 

2

智能运输实验室和实验场的建设

3

全省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4

高速公路卫星影像地图(实景三维图) 应用系统

5

统一数据平台异地数据备份中心

6

全省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7

高速公路移动视频监控系统

8

高速公路应急指挥系统

9

全省高速公路办公自动化系统升级

10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数据综合应用系统

11

集中财务管理系统(二期)

12

全省高速公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13

机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

14

全省高速公路治超管理系统

15

高速公路路径识别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16

高速公路出行服务系统

17

高速公路呼叫中心及咨询服务平台

18

统一数据中心基础数据采集及建库

19

省指挥信息中心建设

(二)

其他费合计

1

项目管理与可研初设费

2

系统集成费及培训费

3

工程监理费

4

系统测试与安全评测费

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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