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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市城乡建委领导带队督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建[2009]5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渝建〔2009〕5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0号)的要求和安排,市城乡建委将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市城乡建委领导带队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2月5日至12月15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组长确定。
二、督查分组及督查范围(见附件)
三、督查重点内容
督促区县建委和市安全总站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进行深入调研,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重点研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特大事故防范的长效管理机制。请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结束后2日内,将本督查组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安全总站(联系人:龙邦林,联系电话: 63672084),市安全总站汇总后报市城乡建委。
请各单位做好迎检准备,认真按照渝建发〔2009〕130号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特别要做好各单位复查和专家督查两个阶段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报告报督查组。

附件: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市城乡建委领导带队督查工作分组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  市城乡建委领导带队督查工作分组表

序号工作分组督查范围组长成员
1第一督查组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程志毅建管处及专家督查组第一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2第二督查组城建处管理的项目、沙坪坝区、渝北区、北部新区游正焜城建处及专家督查组第二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3第三督查组江北区、大渡口区、巴南区、铜梁县彭建康建管处及专家督查组第三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4第四督查组綦江县、万盛区、南川区、永川区丛钢专家督查组第四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5第五督查组长寿区、梁平县、垫江县张兴魁专家督查组第五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6第六督查组北碚区、合川区、璧山县、江津区王永辉专家督查组第六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7第七督查组轨道工程项目吴波轨道处及专家督查组第七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8第八督查组双桥区、大足县、荣昌县、潼南县张玉帆专家督查组第八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9第九督查组酉阳县、彭水县、秀山县张其悦专家督查组第九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10第十督查组云阳县、忠县、石柱县任和万专家督查组第十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11第十一督查组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赵立亚专家督查组第十一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12第十二督查组涪陵区、丰都县、黔江区、武隆县陈树桥专家督查组第十二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13第十三督查组万州区、开县、城口县孔其林专家督查组第十三组组长等有关人员


备注:各督查组成员中的专家督查组组长具体负责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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