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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西城区灵境胡同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西城区灵境胡同将进行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2月24日起至2011年4月10日止,西城区灵境胡同由西黄城根南街至府右街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机动车可绕行府右街、西安门大街、西黄城根南街。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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