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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青教办字[2011]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1〕10号)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学校:
现将《2011年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2011年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
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市全面贯彻《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关键之年。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7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通过开展科学、规范、富有实效的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地成长。
一、学校体育工作
1.召开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大力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学校体育活动模式,为学生创设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进一步推动“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开展。常年坚持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查,重点是执行国家体育课程标准,保证开足开齐课程和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制度化,提高教学质量和实效。举办第十五届中小学体育节、第六届中小学体育集体竞赛项目展示大会。
2.全市中小学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把实施健康标准测试、课堂教学与增强青少年体质密切结合起来,力争85%的学校达到规定检测要求。各区市要同步实施新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实现体育中考内容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进一步融合。
3.着力提高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水平。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体育比赛管理机制,实行“综合举办、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轮流承办”的原则,适当调整比赛项目、比赛地点、比赛范围,继续实行中小学联赛办法,组织好2011-2012学年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和各单项比赛。
4.制定并启动2011-2020足球、帆船、羽毛球项目进校园计划。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发挥传统和区位优势,抓紧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举办各种培训、赛事等活动,进一步推动足球、帆船、羽毛球运动在我市青少年中的普及,培养和输送更多高水平后备人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5.在配齐体育教师的基础上,强化培训工作,组织青年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和体育教师体能测试活动。
二、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
6.做好2011年学生体检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生新的体检办法,建立健全学生体检制度,重点落实学生体检的经费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学生体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项目和标准,提高质量。
7.认真做好2010年我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的分析和总结,并发布结果。针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对策,在此基础上形成3篇以上研究论文。
8.继续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杜绝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区市和所属学校要逐一签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将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年终考核。
9.积极推进“健康校园”创建工作。根据《青岛市创建“健康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健康校园”活动,并实施动态管理。会同卫生等有关部门,在营养干预、青春期教育、爱牙护齿、禁烟控烟及艾滋病预防等方面继续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促进每个学生从小养成良好卫生意识和习惯。
10.实施“阳光亮眼”计划,开展广泛细致的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的建议对策,对广大师生家长进行防近知识和方法的全员培训。落实中小学眼保健操制度,每年4次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视力普查,组织多层次的全员培训,普及科学用眼的知识和方法。
11.全力做好青少年传染病及常见病的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持防控和稳定并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12.继续搞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红十字宣传教育和自救自护演练活动,继续开展相关评比活动。
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13.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制定《青岛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细则》,举办管理干部艺术教育专题培训班,进行广泛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艺术课程建设,配齐教师、开足课时,提高质量,全力做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艺术课程课堂教学评估检查的迎检工作。
14.举办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暨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展示大会,以纪念建党90周年和青岛建制120年为主题内容,举办全市性的艺术分项比赛和展示活动。选拔优秀民乐、交响乐演出单位,在年底举行中小学新年音乐会。
15.积极参与山东省第四届学生文学艺术博览会,继续组织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分项培训,指导区市和学校制定推广计划。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教师之歌”征集活动,推广第二套校园集体舞。
16.加强艺术示范学校的动态管理,提高艺术教育水平,扩大普及面,凸显艺术特色。在全市中小学中启动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颁布管理办法,制定评估条件,明确发展目标,综合多方资源,研究扶持政策,推广先进经验。下半年召开专题研讨会。
17.继续举办“送培下乡”、“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班”等各项专题培训,重点是对乡镇以下的中小学艺术教师进行系统的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其课堂教学水平和课外活动指导能力。
四、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1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民防教育各种师资培训、研讨活动。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落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中国防教育的核心知识和要求。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网络知识竞赛和全省国防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19.贯彻落实国家《学生军事训练规定》,顺利完成学生军训工作管理体制变化的平稳过渡。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学生军训工作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五、综合工作
20.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省和市《纲要》对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提出的各项任务。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分期实施。当前要根据7号文要求和配备标准,抓紧摸清底子,在此基础上,制定分期目标和扶持措施 ,重点解决设施器械装备不足、师资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
21.进一步加强特色学校建设。研究出台政策,扶持特色学校建设。市和区市要尽快公布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传统项目学校、示范学校布局名单。进一步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上半年出台专门文件,规定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的招生范围、项目、名额、比例,规范资格认定、考核评估、录取公示等工作程序。加强特色学校体育、艺术后备人才培养、考察、追踪、选拔、使用和管理。
22.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坚决打击弄虚作假现象。坚持公正、公开、公正原则,重点解决在运动会、体育比赛、艺术展演、体育中考、特长生招生、体质健康过程管理测试记录及报送、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流行病病例报告、体检数据记录及报告等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建立举报、复议、抽查、反馈等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
23.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树立良好形象,创造条件争取社会各界的舆论支持和经费支持,要通过联办、联合、合作、承办、委托、冠名、赞助、招商等形式,吸纳社会各方面资源支持学校开展体育、艺术、卫生和国防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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