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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二十批备案名单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粤国税函[2011]7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二十批备案名单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1〕78号)


梅州、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二十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1〕270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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