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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各类招聘会安全工作的通知(2011)


【颁发部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各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当前正值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人员求职高峰期,求职人员流动量加大,各类招聘会尤其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活动增多。为进一步做好招聘会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人社发【2009】169)精神,确保招聘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就加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招聘会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招聘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招聘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决克服懈怠麻痹思想;要把安全工作摆在招聘会组织实施全过程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彻底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二、加强管理,严格审批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人社发【2009】169)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41)精神,进一步规范各类招聘会审批许可程序,按照条件,从严把关,严格审查招聘会举办单位的资格、工作方案,尤其是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保证有与招聘会规模相适应的服务设施和严密的组织方案、健全可行的管理制度,符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卫生、交通、消防等场所要求的规定。各级人社部门要明确招聘会举办单位的责任,一旦发生问题予以严肃追究;要建立招聘会考核制度,对具有违规记录的举办单位,取消其继续举办招聘会的资格;要建立招聘会监督举报制度,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招聘会。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安全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招聘会,坚决不予审批。

三、认真检查,防患未然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对各自辖区招聘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卫生条件等方面的设施,确保遇到突发情况时参会人员的有效疏散,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同时注意招聘场所的卫生防疫,防止疾病的传播;对于招聘场所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坚决遏制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后各级人社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招聘会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常设性招聘会举办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非常设性招聘会的巡查力度,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事故隐患的招聘会,要及时予以纠正;对组织落实不力的举办单位,要暂停或取消其举办招聘会的资格。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安全问题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招聘会举办单位要切实有效地做好招聘会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在接到招聘会批准文件后,应按照规定到举办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核准手续,落实安全责任;会前要严格审查参会单位资格、工作人员身份和所提供的招聘信息,防止“只招不聘”和“虚假招聘”现象发生,并对招聘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会中要维护招聘现场正常秩序,对招聘中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投诉,提供咨询和后续服务,同时健全现场指挥系统,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会后要做好招聘会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审批机关备案。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招聘会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安全责任教育,提高招聘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创新人才招聘的形式和办法,尽量举办小型、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网上人才招聘活动,努力以多种形式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高效服务,避免人员过量集中。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巡查,强化对重点单位、定期人才集市、大型人才招聘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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