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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1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颁发部门】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闽安监办[201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安全发展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控

1.在抓好2010年各设区市、省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实际,认真搞好目标责任的细化分解并提请省政府下达各设区市、省单列考核单位。

2.督促各单位层层细化分解并落实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加强检查督查和考评奖惩,坚持季度通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推进目标责任体系建设,确保目标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3.进一步修订完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激励基层积极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力求考核体系更加严密,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绩效。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履职点评、预警通报、诫勉约谈、隐患治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强化目标责任的跟踪管理,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范畴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5.加大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的宣贯力度,在主要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并采取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通知》和《意见》主要精神。

6.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宣传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并针对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通知》和《意见》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

7.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对照《通知》和《意见》的规定,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进行认真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8.对照《通知》和《意见》中的新制度、新规定、新措施、新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经济政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和规定,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推动企业安全达标升级,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实现长治久安。

9.3月份在厦门召开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会,总结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的有效措施,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使企业成为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的真正受益者、推动者。同时,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行政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认真抓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考核验收工作,把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政府《意见》和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推动在更高层次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

11.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通知》、《意见》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配合协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深化专项治理,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合力。

12.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的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从严追究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设区市1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以上较大事故的,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并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必要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推动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

13.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抓紧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争取尽快送审发布实施,确保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好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六个能力”建设,相关重点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规划,做到与经济社会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

14.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法制机构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的制订修订,不断健全完善“规范完备、门类齐全、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同时,督促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责任保险等制度。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树立大执法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问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

16.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纠正违规违章现象,并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敢于碰硬,绝不手软。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

17.结合安全准入和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各种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8.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按照“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要求,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强化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19.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道路交通“一岗双责”的规定,继续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从严治理“三超”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抓好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认真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实时动态监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0.进一步淘汰非煤矿山落后产能,继续整合关闭一批存在严重隐患的矿山,推进危、险、病尾矿库和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切实加强危及公众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集中治理,开展氟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化工企业的搬迁或关停措施,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1.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沟通,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防碰撞系统建设、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特种设备信息化网络建设以及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校安工程建设和师生安全应急处置等为重点内容的其他安全专项治理,深化“平安校园”、“平安渔区”、“平安农机”等创建工作。

22.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要求标准,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深入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在各个行业(领域)树立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逐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力争通过推动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切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明年年底前、煤矿等其他高危行业企业在今年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达到一级标准,三年内所有企业全部达标。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和区域交流

23.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运用外送委培、短期轮训、岗位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管监察执法程序等知识,大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快培养更多的安全生产行家里手。

24.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海西安全发展行”系列活动,将安全生产作为惠民生工程进行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促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舆论氛围。

25.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规范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制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制度;研究制定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办法。

26.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扶持安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安全文化市场。不断加大“三项岗位”和企业全员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27.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办好第三届海西20城市合作交流会议暨安全发展论坛。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安监部门和安全生产民间机构等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借鉴省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组织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

七、强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运用

28.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在非煤矿山推行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油气长输管道泄漏检测等技术和装备。督促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装使用桥式起重机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和安全型煤气管道排气器等。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渔船要推广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力度,推动设区市按照统一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按期建成使用。

29.加强安全科技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快建立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作用,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

30.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构建省、市、县安全监管机构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和保障体系,逐步形成相对完整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3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按照国家标准和省政府分步实施方案,逐步改善安全监管监察装备,全面提升基础保障和装备配备水平。

八、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32.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托大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应对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火灾、渔业生产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支持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电力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3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继续推动重点县(市、区)建立应急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预警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培训,统筹安排预案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抢险救援能力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34.切实加强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严格事故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序、高效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九、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35.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继续在全省安监系统深入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廉政意识教育,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倡导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力戒浅薄浮躁、形式主义。

36.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介机构监管等工作的透明度,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7.注重关心爱护安监干部,把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更好地统一起来,尽力解决好安全监管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不断增强安全监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38.切实加强直属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和规范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其对安全生产的支撑、指导、咨询、服务等功能。

39.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管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继续做好信息、后勤服务等工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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