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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颁发部门】 朝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2009]1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9〕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确保我市到2012年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42%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44%以上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家和省林业重点工程的相继实施,加快了我市生态建设步伐,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但目前我市生态环境仍十分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加快建设绿色朝阳,通过实施大规模造林绿化建设工程,大幅度增加全市森林面积,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使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对保护我市国土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增产增收、实现林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把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二、积极落实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各项措施
 该规划是我市今后几年造林绿化工作的统一规划。规划建设期为2010年至2012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为346.6万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工程建设。一是工程建设要以集中连片的荒山、乡村道路及公路、铁路、主要河流两侧可视范围造林绿化为重点,尤其要重点整治毁林开荒形成的“小天窗”、开发矿山造成的“牛皮癣”等重点部位。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树种,采取带、片、网、点相结合,乔、灌、草合理配置,实行飞、封、造有机结合。三是各级政府要通过资金扶持、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放活采伐政策、奖励龙头企业等措施,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造林绿化。四是整合现有各类造林专项资金,整合各种可利用资金来源,整合各项相关政策措施,重点用于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五是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谁投资、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不植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各级主管部门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批。各级政府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三、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造林绿化工程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工程建设;公路、铁路等部门要做好交通干线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带建设;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区段的绿化工程建设;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河滩地绿化整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绿化工作,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搞好工程建设,加快绿化朝阳进程。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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