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意见
(朝政发〔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以资金来源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下列资金来源占概算总投资比例50%以上的,或者投资比例虽不足总投资比例的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一)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资金、各类专项建设资金);
(二)中央、省补助资金(含各类所有制的企事业);
(三)政府性投资公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资金;
(四)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含国外贷款);
(五)政府在土地、市政配套、融资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政策的公益性项目(含政府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项目);
(六)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七)以国有土地、项目等国有资产置换形成的新资产;
(八)接受使用社会捐赠(包括接受境外或者私人捐赠)并委托政府部门实施管理的公益性项目;
(九)上级审计机关和市政府直接确定的审计项目;
(十)其他财政性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二、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计划管理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审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以及项目重要程度、项目风险水平、审计预期效果、项目对审计资源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计划应按照原审批程序调整。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及时告知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
建立审计项目库。在对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项目,以此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项目库,在开展审计项目时,从审计项目库中确定重点审计项目。拟将全市近两年以来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纳入调查统计,把项目的建设单位,计划投入资金、工程招投标情况、开(竣)工时间、工程决算报审情况等信息存入数据库,做到掌握全盘、心中有数,为今后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更好地开展投资审计工作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三、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通知书
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作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书只发送建设单位。同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相关单位存在问题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跟踪审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审计通知书必须附被审计单位需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清单、审计纪律要求告知书和对所提供资料完整性、真实性的承诺书文本。
四、规范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特殊要求,审计通知书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一)工程结算、决算审计需要具备的资料(工程部分)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依据(包括立项文件、政府批文、领导批示、建设单位申请、重要事项会议纪要)、开工报告、地勘报告、环评报告;
2.设计资料--设计说明书、施工图(含所涉及的标准图、会审记录);
3.招标文件全套(招标文件,含标底或预算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等),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全套、合同(包括技术及商务标、综合单价分析表、施工组织设计等);
4.有关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书;
5.采用的定额、编制规定及配套的各种调整文件;
6.乙方编制并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
7.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技术规范;
8.材料、设备的市场信息和购货合同;
9.批准的概算书;
10.经审核的工程结算书或乙方编报、送审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施工方、业主方签字认可);
11.竣工图(如无竣工图,应提交原设计施工图、施工图会审纪要、现场会议纪要);
12.设计变更通知及其附图;
13.现场签证单及甲乙双方认可的索赔文件;
14.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清单(即定额中未计价材料、设备的计价);
15.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购货合同和结算清单;
16.施工的补充合同或协议;
17.乙方申报并经监理公司审核后的工程进度表、工程量清单、隐蔽工程记录清单;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造价调整文件;
19.竣工验收资料(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0.施工单位资质证、取费证;
21.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
最后资料装订成册:①竣工图、②现场签证、③质量检测资料《材料检验、试验、〈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工序报验、工序评定》、④工程结算、⑤监理日志、⑥监理报告、质量评估报告、⑦质量监督报告、⑧电子文档。
(二)财务决算提供的资料(财务部分)
1.工程的会计财务资料:会计核算资料(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凭证、工程物资台账及盘点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2.主要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数量、价值、订货、到货、验收、入库、出库情况;
3.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器具、办公家具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价值、保管、支用部门);
4.其他资料:包括工程建设过程的全面总结、有关该工程的决策性的文件、会议记录等。
五、建设工程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审计后结清工程价款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留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15%的待结价款。保留的待结价款与工程质量保证金统筹安排,并在市审计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或者建设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后结清。
六、规范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减签证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对发生特殊情况且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增减,可以现场签证。区分不同情况,采用下列方式办理: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项设计变更或累计设计变更超过合同价款10%的,须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调整设计概算。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项签证增减工程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减签证的管理。
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项签证增减工程价款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家会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变更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和所需费用进行审查,并对发生变更的原因进行分析整理,明确责任。并报市审计局备案。
4.对实行跟踪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隐蔽工程签证变更,在施工前必须报送市审计局。
七、强化审计现场管理
为提高审计质量水平,使审计质量得以较好控制,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重点项目审计组长由市审计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审计组长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现场管理负全责。主要内容包括:
1.实行工程主审制度。工程项目审计除设审计组组长外,另设工程审计主审,负责工程审计方面的组织实施、人员分工、工程审计结果汇总以及审计组组长委托履行的其他职责,并对科长或审计组长负责。
2.实行集中取证制度。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视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参建单位多少以及审计时间情况,可按照施工单位、项目类别等实行一次或多次组织集中取证。在向被审计对象取证之前,由工程审计主审负责编制工程造价审计情况明细表,向科长和审计组组长汇报,然后由本项目工程审计主审组织向被审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取证。取证时必须有笔录和录音。
审计人员在项目审计结束后,要按照施工单位和单项工程整理审计证实材料并经工程审计主审复核。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根据审计署《审计准则》和有关审计保密制度的规定,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未签署审计证实材料之前,因工作需要找被审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时,只应询问、调查具体业务问题,不得透漏审减额等应保守的审计秘密。
4.严格执行两人以上参与取证制度。项目主审在组织取证时,要有两人以上审计人员在场共同向被审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索取证据,签署证实材料。同时审计组组长和工程审计主审必须在场,并共同在审计证实材料上签字。
5.要进一步规范审计证实材料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工作。在取得审计证实材料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时,要事实表述清楚、依据准确、证据确凿、定性恰当。特别是涉及工程造价审减问题时,首先应明确表述问题存在的项目,审减的原因是量、价、率或其他,作出结论的依据都要一一表述清楚。对于多因素调整项目,要按调整因素分单项分别列示。
6.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必须进行项目现场勘察印证,对现场勘察进行记录,工程量测量记录要现场完成、现场签字,并将现场勘察记录归入审计档案。
八、注重工程质量和效益审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要不断拓展审计范围,注重和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把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列入审计内容。对审计质疑的工程、群众举报的工程、需要证明的工程采取随机取样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要揭示勘察设计缺陷、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并划清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的责任。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把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统筹考虑纳入审计内容。
九、加强风险控制
一要加强人员管理。树立风险意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计风险进行综合控制。二要加强过程控制。搞好工程审计风险评估,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工程造价审计全过程,并将审计结果和风险相联系。在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时,要把风险评估作为一个必须的工作环节引入,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承诺制,即对所反映的情况、现场情况的有效确认,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报审资料的时效性实行承诺,对提供的信息失真、失效,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问责制度,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对工程造价的审定价格误差超过5%以上且属于审计人员责任的,要追究责任。
十、加强基础建设
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工作特点和现状,市审计局将创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必要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配备必要的审计工具,以及购置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
十一、建立中介机构和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库
市审计局针对政府投资项目越来越多而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应建立建设项目审计人才库。该人才库主要储存水利、土地、电力、交通公路、市政、设备安装、园林、环保等专业性较强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职称、身体状况,所从事的专业年限、业绩、信誉等。市审计局可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从人才库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提供智力支持。
在建立人才库的基础上,为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质量和效率,解决审计机关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建立朝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机构备选库,由相关部门组成评标小组,从省内中介机构中选出具有较高信誉度和认可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项目拟委托对象。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可根据需要从审计项目库中确定重点审计项目,从人才库中选择对审计项目有相对优势的人员与审计局投资审计人员共同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
十二、不断改进审计方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人员应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其他审计技术与方法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要积极稳妥地推行报送审计、跟踪审计。资料齐全、完整,规模较小的项目全面实行报送审计,逐渐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部报送审计。还要选择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重点地进行跟踪审计。
试点进行封闭、异地审计。将计划中市领导交办、政府投资额较大的一些重点项目实行全封闭、异地审计。
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实践中不断关注新情况,探索新方法,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程。
十三、推行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由市审计局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或者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审计,受委托对国家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具有与审计项目相应的法定资质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审计的中介机构由市审计局公开招标确定。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经市政府同意和审计机关委托,中介机构不得审计。
十四、重视审计结果的利用
加强审计成果的利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并通报有关部门。重点审计项目至少应写出一篇以上的审计信息或调研文章。年末,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年度汇总报市政府。
十五、加强对县(市)区审计指导
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经验与做法。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参与上级审计项目等方式强化投资审计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平台共享各种审计资源。同时,各县(市)区审计局没有设立投资审计机构、没有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抓紧落实。
十六、政府投资审计人员经费由本级政府予以保证
市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责必需的审计经费和专项经费,市审计机关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的委托费用,由市人民政府予以保证,或依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减金额的10%-15%比例由投资主体拨付审计部门,专项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十七、实行奖励政策
为了将机关效能建设引向深入,最大程度节约政府投资,促进投资审计工作更上新台阶,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成绩突出的审计项目和个人实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十八、加强廉政监督
廉政建设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务必把廉政教育放在首位。对政府投资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多种方式的警示教育和审计“八不准”纪律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筑牢“防护堤”。其次,要硬化举措,建立“防火墙”。审计人员要签订项目审计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按廉政承诺加强自我约束,接受外部监督。分管领导和纪检人员要采取电话回访、书面调查等形式对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 “一票否决”,取消评先选优和晋级资格,并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实行轮岗转位;属聘用人员,给予解聘,不予使用。问题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第三,要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凡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业主或施工方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律实行审计人员回避制度,以规避审计风险。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