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吉林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实施《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推动全省教育科学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振兴”的教育工作方针。从我省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服务于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和创新驱动战略的需求出发,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载体,以加大教育专项投入为保障,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思路
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纲要》中重大项目和国家改革试点项目纳入吉林省“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加快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作为支撑和载体,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注重改善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打造若干支撑区域重点领域发展的创新平台。
(一)积极实施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认真落实《纲要》重大项目,并与国家启动实施的重大项目搞好衔接,促进农村学前教育较快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扶持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领域。
(二)认真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设;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升高职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模式,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模式;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三、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项目
(一)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1.在城乡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2.县城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幼儿园建设标准,每个县(市)的县城至少建成一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在全省50%的乡(镇)实现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3.县城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装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为县城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配齐教学设备。
(二)义务教育均衡推进工程。
1.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2009-2011年),解决2000年以前不安全的校舍。自2012年起,解决2000年以后不安全校舍。
2.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按照国家规划项目,2011-2013年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覆盖53个项目县(市、区),439所项目学校。
3.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以“一个乡(镇)建一所标准化学校”为原则,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新建或改建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校、普通初中。
4.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结合“一个乡(镇)建一所标准化学校”的项目建设规划,在60%的项目学校新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
5.农村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项目。2011-2013年,按照规定标准,为全省农村小学科学实验室配齐教学仪器和设备。
6.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图书装备项目。2011-2015年,按照规定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配齐图书。
7.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器材装备项目。2011-2015年,按照规定标准配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器材。
8.基础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建设项目。2011-2015年,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
9.中小学城乡同步备课系统建设项目。到2015年,构建起全省统一、各级贯通的信息化平台,在省、市、县三级教研部门设立备课中心,在全省农村中心校及以上中小学设立备课点,实现全省中小学教师的同步互动备课、同步互动教研和同步互动教学。
10.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项目。2011-2015年,每年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统一的学业水平评价。
(三)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建设工程。
1.加快普通高中薄弱学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2.支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践室建设项目。按照国家通用技术课程要求,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践室配齐教学仪器和设备,提高通用技术课程质量。
3.支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标准,为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室配齐教学仪器和设备,加强实验教学。
4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引导和支持学校办出特色。
(四)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特色化建设工程。
1.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特色校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建设30所在改革创新、事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使其成为区域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力争其中20所学校进入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设30所在专业设置、服务地方等方面效果好、特色和优势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使其成为区域职业教育优质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先行学校。力争其中20所学校进入国家级优质特色校建设计划。
2.县级职教中心和涉农专业建设项目。继续加大对县级职教中心的投入力度,加快提高培养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快培养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重,促进职业教育终身化。支持部分县级农民科教培训中心改善办学条件,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探索建立集人才培养、技术推广、开发经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3.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项目。围绕我省优势和支柱产业,在农业、交通运输、医药、装备制造等行业领域,办好10个左右城乡统筹、中职与高职统筹,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互利共赢的职业教育集团。配合长吉图先导区建设,建立吉林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与产业集群发展相融合的园区化、集团化发展模式。
4.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80所左右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预计新建校舍50万平方米,购置设备5万台(套、件)。采用政府、院校与企业共建方式,建立50个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形成覆盖全省的产教结合、校企互补、资源共享的公共实训基地体系。重点支持150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校园网,建设资源共享、功能完善、运行畅通的职业教育公共管理信息平台。重点支持建设150个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示范专业,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模式、教学模式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科研体系和科学决策机制,每年组织开展50项理论和实践重点研究,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五)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完成新一轮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工作;建成300个左右省级特色专业、50个左右高职特色专业群和750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评选200位左右省级教学名师和450个左右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在高职院校中重点培育1000名骨干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重点培育400项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编写出版300本左右省级优秀教材;建成150个左右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0个左右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0个左右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和20个左右高职区域性实习实训基地;组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
2.高水平院校建设项目。通过重点扶持我省已有的3所“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使其提升办学水平,力争到2020年有1至2所学校进入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行列;通过重点扶持我省现有10所省属重点高校,使其提升办学水平,力争到2020年若干所学校进入国内大学先进行列,一批高校在同类大学中有特色、有影响。
3.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建设项目。在“高等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体系”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生跨校选修、学分互认管理与服务平台”、“图书及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管理与服务平台”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深化,扩充共享资源,扩大收益规模。
4.高等学校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建设10个左右特色优势重点学科群,建设80个左右“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一级)”。进一步突出其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新兴学科的培育与成长。
5.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20个左右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争取其中10个左右建成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20个左右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争取其中10个左右建成省部共建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建设20个左右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与特色基地,争取其中3个左右建成省部共建研究基地。
6.高等学校科研水平提升计划项目。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基础与应用研究,通过编制高校科研发展规划和课题申报指南,重点开展100项重点基础应用研究,组织200项重大应用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7.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项目。加强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重点组织100项科技转化项目,转化20项市场前景好,科技附加值高的产业化项目。
8.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建设项目。2013年前,重点扶持已立项建设的2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2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至2015年,重点培育30个左右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0个左右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9.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建设20个左右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举办“研究生教育创新学术论坛”,评选省级“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百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施“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计划。
10.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形成较为成熟的高校就业创业课程体系,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业化水准较高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5-10所(个)大学生创业示范校或创业基地。建设20所就业工作示范校。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率不低于70%。实现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实现全省教育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高效、安全运转。
11.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计划,至2015年建设5-7所省级示范校,推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专门人才。
12.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项目。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组织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实施“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程,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创建50所“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一批示范性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学校申报“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
(六)民族教育发展工程。
1.民族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民族中小学在区域内同级同类学校中,以校舍和教学设备为重点的办学条件率先达到国家和省的标准。逐步增加省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促进民族中小学加快实现标准化。
2.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中心(省教育学院)办学条件,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建设语音室、微机室,添置多媒体教学设备,维修改造学生清真食堂。
3.民族师范教育建设项目。将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计划纳入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程,设立民族中小学教师双语培训专项资金,对40岁以下的民族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双语培训。
4.支持编写出版民族文字课外读物项目。有计划地组织编写幼儿园和小学学生的民族文字课外读物,逐步扭转民族文字版课外读物奇少局面。
5.支持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建设项目。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向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倾斜。支持和鼓励民族地区高等学校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引进特殊人才和高级人才。
(七)特殊教育发展工程。
1.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划项目,继续实施“特教规划项目”,实现全省9个市(州)级和30万人口以上县(市)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完善学校布局,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
2.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康复训练仪器设备装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配齐教学仪器和设备,配备康复训练仪器设备,提高装备水平。
3.盲童学校省、市共建项目。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对盲童学校校舍进行改扩建,配备教学和康复仪器设备,使盲童学校承担全省盲童教育任务,提高盲童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特岗计划”实施周期5年,特岗教师服务期3年。在2009年和2010年顺利实施“特岗计划”的基础上,2011和2012年,计划每年继续新招特岗教师3000人,其中“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各1500人,争取覆盖省内大部分符合实施条件的县(市、区)。
2.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项目。2009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建设一支以百名特级教师为龙头、千名学科带头人为引领、万名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名优教师队伍,构建服务全省30万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三网合一”培训体系,使农村教师享受公平优质的培训教育,促进城乡教师教育协同并进、均衡发展。
3.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到2015年,建立起区域协作、多元互动的教师继续教育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城乡统筹、资源共享、教师专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缩小区域城乡教师的差距,为义务教育学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创新提供师资保障。
4.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建设项目。2012年前,初步完成市、县两级教师进修院校多媒体教室等“九室一厅”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使全省市(州)教育学院(教师研修院)和67所县(市、区)级教师进修学校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建立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更好地满足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2011年启动吉林省基础教育教研大厦建设,构建全省基础教育三个中心(基础教育教研中心、基础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基础教育学术交流中心)。
5.师范院校毕业生“实习支教”项目。2011-2012年,每年选择优秀师范生到农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师范院校教学改革。
6.百名中小学专家型校长培养项目。根据吉林省中小学校长队伍发展状况,将“吉林省‘百名’中小学专家型校长培养工程”分为两项子工程:一是“专家校长认定提升工程”,二是“中青年优秀校长培养工程”。
7.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培训项目。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大省级培训力度,到2013年使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普遍轮训一次;到2015年使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计划,到201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全部接受岗位培训。每年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请1500名特聘教师。
8.职教师资重点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强独立设置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创新教育模式,提高培养质量。依托相关高校和企业,整合资源,共建“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服务体系。
9.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师范生培养项目。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免费培养办法,实行免费委托培养,定向安置。
10.高等学校松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在“十二五”期间招聘松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各30名,每年招聘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各10名左右,聘期为3年;支持15个优秀创新团队,每年遴选支持5个左右优秀创新团队,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3年。
1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10期2000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5期600人;高校辅导员培训10期3000人,班主任培训5期1000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20期2500人。遴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100人,建立优秀教学团队100个。
(九)教育信息化拓展工程。
1.教育信息化助学工程建设项目。用5年时间完成全省乡(镇)以上中小学每校一套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网络备课设施建设。同时,配套实施城乡同步教学、备课平台建设。实施范围包括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近7000所。
2.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与共享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分两期、3年建成覆盖全省中小学和其他各类教育的教学资源库,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本土化资源,并实现城乡互动、共享。
3.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分3年建成。届时将建成融校园门户、一卡通、高等教育共享资源库及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于一身的高校数字化校园,所建资源可供全省高校有效共享使用,可有效保障学分互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以及高校图书资源共享等应用。
4.教育信息化决策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分3期建成比较完备的省级教育基础数据库以及涵盖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信息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教育发展监测系统,实现教育数据有效整合,为相关部门提供翔实、准确的教育基础数据。
5.教育信息化素养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用3年时间分批次分层次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以及其他各类教育信息化从业人员的培训。
6.校园安全稳定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2011-2013年建成全省校园安全稳定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包括:省级校园安全稳定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指挥平台、应急快速反应系统。
(十)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工程。
1.国际人才培养建设项目。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养计划,在全省高校中选派重点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出国深造,落实全省大中小学校长和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项目,加大自费出国留学支持力度。
2.海外智力引进建设项目。支持高等学校聘请一批国际公认的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和学者来我省任教与合作科研;实施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项目,形成“大师加团队”模式;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创建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
3.留学吉林建设项目。增加“吉林省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数量;打造面向国际学生的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创建来华留学生利益保障体系,建立涵盖医疗保险、勤工俭学、饮食住宿在内的服务机制。
4.以东北亚为主的教育国际交流建设项目。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教育交流活动,完善“长春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建设,组建中日、中韩、中蒙教育交流基地。
5.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项目。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和模式,引进世界前100位知名高校,在我省设立急需专业;与海外知名大学、高职院校、跨国企业等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基地或项目;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6.汉语国际推广建设项目。支持我省高校和中学与国外院校合作创设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加大对现有国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的配套资金投入;提高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实施汉语国际推广志愿者服务计划;推动我省高校和中学开展更多的汉语国际推广项目。
7.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建设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中与港澳台大学对接,选派更多的优秀学生到港澳台大学深造;支持和鼓励高校及高职院校与港澳台大学开展交流与合作。
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一)通榆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项目。
1.实施布局调整工程,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规模办学。
2.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实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
3.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实现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均衡化。
4.实施规范化学校创建工程,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
5.实施教育质量优质化学校创建工程,实现教育质量的优质化。
6.实施薄弱校改造工程,通过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实现区域均衡。
(二)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探索职业教育政企校联盟办学模式试点项目。
1.完成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创新职业教育“三高”人才培养体制,试行“弹性学制”,实行“汽车职业能力”证书制度。
2.基本落实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体制改革。
3.创建“政企校合作的高等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办学体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4.完善“校企融合、精益求精”的管理体制,确立校董事会制度,落实办学自主权。推进吉林省长春市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三)长春市开展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全面启动长春市人民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计划。制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确定改革试点的子项目。
2.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办学格局,较为完善的促进校企合作政策体系,“一主多元”办学模式、职教集团和政企校集团联盟办学模式改革,用以引领和拉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方向和进程,增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和区域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和价值。
3.系统规划长春市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职能。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新技术培训,面向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和学历进修,面向新农村建设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和劳动力转移培训,面向社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
(四)长春理工大学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试点项目。
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提升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适应高校财政体制改革和客观经济发展形势,满足多渠道筹措资金和控制财务风险的需要,合理配置资源,充分进行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加强教学成本核算,努力增收节支,促进校内分配体制改革,加强对财务工作的专业化领导。
1.建立和完善与总会计师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改革制度和措施,设立总会计师岗位。
2.全面实行总会计师负责的资金和资产专业化管理;实现筹资、投资和风险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3.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教学成本核算,优化校内资源配置。
4.加强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学校发展的校内分配制度。
(五)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试点项目。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依法办学,实现民办高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形成高效、精干、灵活、适应性强的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机制。
1.建立学校财务委员会,探索完善现有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管理、审计与财务公开制度,形成《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财务、会计与资产管理办法》。
2.调整、完善、健全学校理事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组建教授委员会,参与民主管理,同时成立学校仲裁委员会,修订学校“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全套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强校计划》、《教学创新计划》。
3.筹建学校监事会,建立和完善学校的评价、监察、督导体系,制定《监事会章程》、《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校风、学风建设规范》等文件。
(六)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试点项目。
省教育厅利用5年时间建立起区域协作、多元互动的教师继续教育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城乡统筹、资源共享、教师专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明显缩小区域城乡教师的差距,为义务教育学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创新提供师资保障。
1.打破教师培训的行政指令性或标准课程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合作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学区化管理的新制度和体系,搭建起城乡同步备课系统,农村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能够与城市学校建立起网络研修机制。
2.基本建立起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跨县域的各种形式的教育联盟,初步完成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城乡同步备课系统建设,基本建立起体制创新的各项保障制度。
3.完善和发展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建立起教师专业发展监测制度和体系,完成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信息数据库建设,全面实现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将《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项目列入《吉林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每年年底前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一年度重大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安排、经费预算等方面内容。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为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实施提供保障。依据《纲要》确定的我省教育投入将达到国家规定法定增长目标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资金投入。在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中,义务教育项目通过公共财政投入解决,由各级政府共同分担;非义务教育项目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
(三)建立工作机制。省教育厅要成立吉林省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专家论证机构,发挥省教育信息中心、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省教育科学院构建数据网络平台和智库作用,参与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论证、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学校要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细则,加强对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