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人社办发〔2011〕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0〕58号)精神,决定在全厅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城镇化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围绕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配合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三新两提高”主题教育活动(新起点、新贡献、新形象,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贡献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推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活动主体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国家产业振兴计划和全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备忘录》和国家外国专家局与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加大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力度,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专家和国内紧缺人才,进一步拓宽引智渠道,推进各项引智工程;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省委组织部做好“赣鄱英才555工程”实施工作,制定出台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和省百千万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开展2011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级人选选拔工作;加强博士后工作,建立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力争新增3-5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加强中国江西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
(二)围绕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一村一品”工作,着力提升服务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力争新增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宣传表彰力度。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国务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创建活动,加大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全覆盖专项行动计划的推进力度;积极指导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好涉及职工的各项安置政策;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处理工作力度,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率和质量;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维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和谐稳定。以“一村一品”为抓手,做大做强省级示范点、示范村,继续抓好民族地区“一村一品”帮扶工作,加强“一村一品”带头人培养。
(三)围绕城镇化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就业工作方式、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重点在实现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培训全覆盖、满足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上下功夫、见成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设立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基地,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等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强职业培训,健全完善培训与就业对接机制,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搞好工业园区用工对接,有效缓解就业难与招工难的矛盾;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在实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上下功夫、见成效。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认真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努力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制定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组织实施;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四)围绕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23件实事,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一些长期积累、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建立健全抓落实、重执行的体制机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及时解决民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考核体系,实行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定奖惩,通过开展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实地督查,调动各级人保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民生工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效。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启动实施信息化“1249”工程,在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的同时,启动“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功能,开展基层经办管理人员培训。
(五)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着力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健全效能监测机制、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和效能问责机制,认真解决影响人保形象、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特别是干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积极参与省委部署的“十万干部下基层”活动和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的“三创三提”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三新两提高”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培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素质和能力。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1年1月4日-2011年2月28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深入广泛的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
2、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学习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表彰暨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有关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本活动方案,营造浓厚氛围。
3、明确责任分工。厅效能办制定发展提升年活动工作任务分工,明确目标要求、活动内容和责任主体。
(二)组织实施(2011年3月1日-2011年10月31日)。
1、制定具体措施。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厅牵头处室单位会同配合处室单位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进度表(工作进度表于3月31日前报厅效能办)。
2、认真组织实施。厅各处室单位抓好工作部署、工作调度和工作总结,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推动发展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力求创出新的特色,抓出新的亮点,取得新的成效。
3、扎实开展工作。厅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处室单位和配合处室单位要密切协作,圆满完成五个方面重点工作,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总结考评(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1、制定考核方案。厅效能办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制定科学、量化、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对各处室单位进行考评。
2、开展自查自评。各处室单位要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发展提升年活动认真进行总结考评,并于11月底前报厅效能办。
3、召开总结大会。厅视情召开发展提升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在2011年度考核评优时将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发展提升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发展提升年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发展提升年活动落到实处,真正抓出成效。通过全厅上下共同努力,力争在全省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二)强化督查,注重实效。要充分运用走访、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受理投诉、检查考核等手段,查找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任务牵头处室单位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厅效能办要定期对发展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省效能办督办等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重要投诉件,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及时通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厅各处室单位要依托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动态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厅效能办在厅门户网站开辟“发展提升年”活动专栏,定期编发活动简报。各处室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将本处室单位活动进展、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工作成效等及时推介,进一步树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