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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09]3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鲁政字[2009]30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9年11月4日至8日,省政府组织开展了 2009年度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此次检查共分10个组,由李兆前副省长总带队,邀请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办公厅督查室负责同志参加,各组分别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监察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工商局、安监局、济南电监办负责同志带队,省环保厅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大众日报、省电视台、省环保宣传中心、中国环境报驻山东记者站派记者随行。本次环保专项行动以确保环境安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为主题,重点对环境执法监管、信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特别是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不达标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环保专项行动中,累计检查工业污染源 130个、城市污水处理厂47座、河流断面12个、信访案件23个。
在取样监测的77个工业污染源中,达标排放的 61个,占取样监测总数的80.52%;在取样监测的 4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达标排放的有36座,占取样监测总数的76.60%;在取样监测的12个河流断面中,4个达到2009年度最低水质改善目标,占取样监测总数的33.33%。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我省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存在诸多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问题比较严重;少数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污;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部分河流断面水质污染比较严重;个别信访案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等。
(一)建设项目违规建设现象依然存在。淄博市博山区淄博万杰热电集团有限公司3台170吨煤粉发电炉没有建设炉后脱硫设施,其中2台未办理环评手续。淄博高青县宏远沥青有限公司10万吨/年常减压炼油装置和15万吨(由7万吨改扩建)/年催化裂化装置,属于国家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2005年底停产,2009年9月底又重新启动。同时,该企业60万吨/年石油炼制项目(6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未批先建,现已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潍坊市寒亭区电镀厂从事电镀(镀锌)加工,属落后生产工艺,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枣庄市双利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建设属于国家淘汰类的落后钢铁产能,2008年8月份开始土建施工,目前已完成地基工程建设。
(二)部分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污。淄博市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为263mg/l,超标 3.38倍;泰安市宁阳超威电源有限公司车间排口废水总铅浓度为4.25mg/l超标3.25倍;济宁市嘉祥和伊华工业公司车间设施后排口废水六价铬浓度为1.56 mg/l,超标2.12倍;济宁市嘉祥飞翔蓄电池厂车间排口废水总铅浓度为2.69mg/l,超标 1.69倍。
(三)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
1.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潍坊市青州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126mg/l、氨氮浓度38.4mg/l分别超标1.1倍和3.8倍;济宁市嘉祥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氨氮浓度14.7mg/ l,超标o.84倍;济南市章丘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氨氮浓度13.6mg/l超标o.7倍;德州市平原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氨氮浓度13.5mg/l超标0.69倍;东营市沙营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氨氮浓度 12.5mg/l,超标0.56倍。
2.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聊城市莘县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61mg/l枣庄汇泉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66mg/l泰安市宁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96 mg/l,菏泽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1.08 mg/l济南市章丘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114 mg/l。
3.个别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潍坊市青州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氨氮浓度59.4mg/l,超标 0.49倍。
(四)部分河流断面污染较为严重。青岛市李村河人海口断面cod浓度143mg/l、一氨氮浓度 27.5mg/l,分别超2009年最低水质改善目标1.38倍和2.44倍;东营市阳河南郭桥断面cod浓度 20lmg/l氨氮浓度9.4mg/l,分别超2009年最低水质改善目标1.87倍和o.18倍;潍坊市阳河青垦路桥断面氨氮浓度21.9mg/l,超2009年最低水质改善目标1.74倍;济宁市洗府河东石佛断面氨氮浓度5.2mg/l,超2009年最低水质改善目标1.6倍;东营市广利河沙营桥断面氨氮浓度12.3mg/l,超 2009年最低水质改善目标0.54倍。
(五)部分信访案件未得到彻底解决。枣庄薛城远通纸业有限公司信访反映的污染问题解决不彻底,检查发现噪声污染仍比较严重。
信访反映的日照市东港区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酸碱罐距离最近的居民50米,在灌取过程中会产生酸碱雾,存在安全隐患。
(六)其他环境问题。聊城临清市城区供热工程改造过程中,因施工故障致使污水管道泄漏,导致部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人卫运河,城市综合排污口污水cod浓度达188mg/l。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在清理8万吨污水处理系统终沉池时,将污水连同污泥通过管道排放到厂区树林内,同时8万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车间脱水机产生的污泥随意堆放。造成二次污染。

三、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对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依法处罚,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三同时”的要求恢复建设或生产。其中对违反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要依法给予取缔。
(二)对重金属排放超标的泰安市宁阳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济宁市嘉祥和伊华工业公司、济宁市嘉祥飞翔蓄电池厂产生污染的生产环节实施停产整顿,完善治污设施,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由有关市环保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三)对外排废水超标的潍坊市青州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济宁市嘉祥污水处理厂、济南市章丘污水处理厂、德州市平原污水处理厂、东营市沙营污水处理厂给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责成有关市、县政府组织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查找超标原因,限期1个月组织整改,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逾期外排废水水质未有明显改善的,将对其所在县(市、区)给予区域限批。
对潍坊市青州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水超标问题,责成潍坊市环保局认真查找原因,限期1个月组织整改,确保进水水质稳定达标。
对进水cod浓度明显偏低的聊城市莘县污水处理厂、枣庄汇泉污水处理厂、泰安市宁阳县污水处理厂、菏泽市污水处理厂、济南市章丘污水处理厂给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责成有关市、县政府组织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6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四)对污染较严重的河流断面,当地政府要尽快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早整改。在河流断面水质达标之前,从严审批辖区内除污染治理设施外的所有涉及水污染的建设项目
(五)对未解决到位的信访案件,责成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尽快解决到位。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
(六)责成临清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卫运河临清段出境水质达标;对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污染物擅自排放和未按照要求妥善处理污泥的问题,责成淄博市对其依法处理,限期整改。
根据以上通报的问题,各有关市政府要认真进行查处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0年1月 20日前书面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汇总后报省政府。对查处和整改不到位的,省政府将加大查处力度,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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