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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2011)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1]1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95号)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中宏〔2011〕023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四川分公司营业场所由“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2号宏达大厦2楼、8楼b、c1-c2单元、15楼ade单元”,变更为“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2号宏达大厦2楼、8楼b、c1-c2单元”。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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