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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山等同志任免职退休的通知


【颁发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任[201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山等同志任免职退休的通知
(石政任〔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高山、周巧娥同志试任石家庄市财政局副局长,李辉同志试任石家庄市体育局副局长,宋夕元同志试任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何占魁同志试任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已于2010年12月期满,准予按期正式任职。

胡志国、周卫中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县职级;

邱建开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县职级;

赵景芳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县职级;

杨芬朝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统计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县职级;

王兰记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林业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县职级;

马中林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园林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县职级;

李顺琦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职务,退休;

温进考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骆铁柱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助理调研员职务,退休。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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