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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冬季及元旦春节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保字[2009]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冬季及元旦春节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京卫保字〔2009〕42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各三级医院,局直属单位:
北京地区自11月以来,连降大雪。近日,据市气象台通报,2009年12月、2010年1月大雪、浓雾天气将明显多于往年的同月份,且从历年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看,12月、1月属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恶劣的雪、雾天气和岁末年初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对北京市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此,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做好雪天削减道路交通流量工作方案的通知》(京交安办字〔2009〕51号)、《关于做好冬季及元旦春节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京交安办字〔2009〕54号),对全市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北京医疗卫生系统冬季和“两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首都经济回暖和元旦、春节临近,本市人流、物流、车流将大幅度上升的特点,以及医疗卫生系统积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实际,把冬季及元旦春节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做好“整秩序、压事故、保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本单位交通安全委员会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冬季及元旦春节交通安全工作。

二、控制雪、雾天车辆出行,确保恶劣天气交通安全
当遇有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车辆管理。一是要减少车辆上路行驶。各单位要统筹生产生活,合理安排使用车辆,尽量减少出行。如工作需要外出的车辆,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选派驾驶技术过硬、处置复杂道路环境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驾驶;二是强化内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严格制定雪天、雾天安全行车制度措施,加强车辆检修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雪雾天气,严格控制驾龄在三年以内、驾驶技术不过关、今年以来有交通违法满12分记录、发生过“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存在其它交通安全隐患的驾驶人上路行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两节”期间驾驶员、车辆管理,确保节日交通安全
元旦、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以专兼职驾驶员为重点,兼顾私车驾驶员。各单位要与专兼职驾驶员签定《节日交通安全责任书》。在车辆管理中,除值班车辆外,其它车辆全部封存;值班车辆必须确保车况良好。

四、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途径,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基本常识为主要内容,通过宣传手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交通意识。特别要警示新驾驶员不要开快车、强行超车,在冰雪道路上遇有突发情况勿盲目急刹车,行车务必保持安全车距,保证行车安全;教育骑车人要靠边行驶,不要在冰雪道路上骑快车;行人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要在马路上滑冰、滞留,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出现大雪、浓雾天气时,市卫生局将安排人员检查各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元旦、春节前,市卫生局将抽调交通安全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三级医院、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凡是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元旦、春节期间因车辆管理、人员教育不到位而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按规定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区县卫生局负责本辖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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