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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实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9]1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实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9〕14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省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实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

组 长:
王晓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唐德智(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远坤(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

成 员: 
李 路(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蔡志君(省教育厅副厅长)

秦水介(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保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省委国防工委副书记) 

施长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王先耕(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明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赤兵(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伍祥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 扬(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胡继承(省农委副主任)

陈泽明(省商务厅副厅长)

杨克勤(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维敏(省国资委副主任)

张林军(省地税局机关党委书记)

丁 琨(省工商局副局长)

徐国骏(省质监局副局长)

陈锦民(省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委书记)

居 荣(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潘 康(省统计局总经济师)

何武林(省粮食局总经济师)

王南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兰敦国(省供销社副主任)

乔为建(省国税局副局长)

唐顺益(省邮政局副局长)

杨 俊(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耿国强(贵阳海关副关长)

蔡 湘(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吴学群(贵州证监局副局长)

林 毅(贵州银监局副局长)

宋晓庆(民航贵州监管局副局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李路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物流业的重大决策部署。

2.审议全省加快发展物流业的重要工作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

3.统筹协调解决全省物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

1.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物流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省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省委、省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

3.协调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物流业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4.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

5.根据全省物流业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并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6.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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