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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定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惠南庄-团城湖段)保护范围的公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的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惠南庄-团城湖段)保护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惠南庄泵站出水口至房山区长沟镇西甘池村西,保护范围为管涵中心线两侧各50米;

二、房山区长沟镇西甘池村西至北甘池村北,保护范围为管涵中心线两侧各55米;

三、房山区长沟镇北甘池村北至长阳镇大宁村大宁调压池进水口,保护范围为管涵中心线两侧各40米;

四、房山区长阳镇大宁村大宁调压池出水口至丰台区宛平街道晓月苑小区南侧,保护范围为管涵中心线两侧各50米;

五、丰台区宛平街道晓月苑小区南侧至京港澳高速路永定路立交桥西南侧,保护范围为管涵中心线两侧各25米;

六、京港澳高速路永定路立交桥西南侧至四环路四海桥北侧团城湖明渠出水口,保护范围为管涵中心线两侧各20米;

七、大宁调压池、大宁调蓄水库、团城湖明渠,保护范围为外围护网向外延100米。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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