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演员克里斯托弗·陈和法国演员斯坦芬尼·皮瑞拉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07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发[2010]35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情戏天地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演员克里斯托弗·陈和法国演员斯坦芬尼·皮瑞拉,于2010年6月25日至27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演员克里斯托弗·陈和法国演员斯坦芬尼·皮瑞拉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