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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李香凝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10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李香凝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080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10]16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广州耀星影视艺术传播中心邀请美籍歌手李香凝,于2010年6月14日到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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