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韩国歌手金恩圣、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369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10]1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中视传媒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韩国歌手金恩圣、新加坡歌手郭美美,于2010年7月10日到福建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韩国歌手金恩圣、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