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山东省《燃气用衬塑(PE)铝合金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颁发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标备[2010]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山东省《燃气用衬塑(pe)铝合金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97号)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你站《关于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燃气用衬塑(pe)铝合金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的备案申请》(鲁标定字[2010]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48-2010。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