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宇宙之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10〕1362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综发〔2010〕29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宇宙之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美术娱乐产品。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